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5-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配套规则要求,并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二、 修订情况
本次修订的公司制度具体如下:
本次《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及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5-27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董事会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5-23))。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下午13: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9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以上审议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之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12)、《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5-23)、《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13)、《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5-24)、《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14)、《2024年年度报告》(2025-15)、《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5-16)、《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2025-25)、《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5-26)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6.00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5.00、10.00、11.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此外,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每位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已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传真登记、信函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请注明“高新发展2024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字样并致电028-85184100予以确认)。
股东办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均须提供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5年6月24日、6月25日和6月26日9:00至17:3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130316 (028)85184100
传真:(028)85184099
邮箱:cdgxfz000628@163.com
联系人:王华清、叶超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28。
2、投票简称:“高新投票”。
3、填表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2025年6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对于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 委托人股权登记日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5-26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本年,下同)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4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32人次、纪律处分17人次,共涉及87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1]:近三年共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份,包括川投能源、川网传媒、兴蓉环境、纵横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2]:近三年共签署和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1份,包括四川黄金、东阳光、华图山鼎、纵横股份、国金证券、鼎际得、云图控股、川能动力、华西证券、川网传媒、长虹美菱、中科美菱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3]:近三年共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1份,包括四川长虹、长虹美菱、兴蓉环境、云图控股、国金证券、四川黄金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4]:近三年共签署和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3份,包括长江材料、新大正、浩物股份、正川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报告审计费9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63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27 万元(含税)。该价格与2024年审计报告费用一致。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人力及其他资源、审计工作量确定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4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审计委员会就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同意将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5-25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的回馈投资者,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拟结合经营实际情况提高2025年度现金分红频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 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 2025 年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相应期间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在实施2025年进行中期分红后现金流仍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 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当期现金分红金额以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上限。
(三) 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并执行具体的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授权期限从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董事会将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分红金额、分红频次、实施时间等。
二、 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简化分红程序,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授权事项尚需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前述授权事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一)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5-24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3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在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监事会主席漆佳红,监事郑辉、晏庆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漆佳红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简化分红程序,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5-23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在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周志、冯东、李小波、徐亚平、杨棋钧、龚敏、张腾文、马桦、王华清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志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漆佳红,监事郑辉、晏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月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5年6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修订后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制度全文。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修订后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制度全文。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修订后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制度全文。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出席会议的董事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5.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制度全文。
(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2025-2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由其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2025年度报告审计费用为9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3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7万元(含税),与上期审计费用一致(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5-26))。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通知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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