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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 2025-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下简称“原议案”),该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下简称“新议案”),因实际业务需要,新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昆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彩印”)的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新议案将替代原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如下:

  一、 调整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新增与昆明彩印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

  1、调整前后说明

  调整前:未作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

  调整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昆明彩印销售商品,预计2025年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2、调整原因

  鉴于实际业务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向昆明彩印销售精品纸包装产品以及包装新材料产品。

  除前述调整内容外,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在2025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做变动。

  二、 调整后的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宏声”)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宏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重庆宏声及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预计2025年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曾用名青岛嘉泽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中包装”)出租房屋、采购商品,预计2025年出租房屋所销售额提供的服务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采购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贵州省仁怀市申仁包装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仁包装”)采购材料及销售商品,预计2025年采购额不超人民币1,000万元、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深圳兴鑫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鑫互联”)及控股子公司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接受服务及出租房屋、销售水电及管理服务;预计2025年采购额不超过人民币24,191.09万元,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3,050万元,接受服务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房租、销售水电及服务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长春鼎承智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承智印”)销售商品,预计2025年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贵州劲嘉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劲嘉”)及其控股子公司贵州劲瑞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贵州劲嘉及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预计2025年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

  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安徽安泰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安泰”)销售商品,预计2025年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

  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香港赫克乐斯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克乐斯”)销售商品,预计2025年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昆明彩印销售商品,预计2025年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二)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因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具体交易类别和发生金额可以在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范围内进行调剂。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重庆宏声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279.277万元

  2、法定代表人:肖松波

  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承印烟草商标、药品商标、食品商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产品包装设计;防伪包装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物联网技术应用、技术服务;户外广告设计、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重庆宏声总资产为696,697,641.44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353,435,091.63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1,713,076.61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3,665,567.99元。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重庆宏声46%股权,通过控股子公司 HYPERLINK “https://www.qcc.com/firm/732027776bfd46afffe22751193253bf.html“ \t “https://www.qcc.com/firm/_blank“ 重庆嘉鑫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重庆宏声3%股权,重庆宏声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将按照权益法核算对重庆宏声的投资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相关规定,认定重庆宏声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重庆宏声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二)颐中包装

  1、注册资本:人民币2,94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张崇明

  3、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商标印刷、承接制版业务)(印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包装及包装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生产、销售:烟用包装纸、内衬纸、拆封拉线、BOPP薄膜、卡纸、礼品盒及其他包装材料、胶黏剂(不含危险品)、打火机、过滤嘴及其他烟用产品;实验室检测服务;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品及国家违禁品)、搬运装卸、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1月30日,颐中包装总资产为818,909,353.71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191,475,578.70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1,218,209.06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7,373,373.34元。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佳信(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2024年12月,佳信(香港)有限公司以减资的方式退出持有的颐中包装30%股权,在过去十二个月内,颐中包装为公司能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在2025年12月4日前,颐中包装被视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颐中包装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申仁包装

  1、注册资本:人民币11,330万元

  2、法定代表人:李帅

  3、经营范围:包装材料及印刷材料技术的设计、研发;转让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自有物业租赁;承接包装材料的制版、印刷及生产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有形动产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业务)

  4、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申仁包装总资产为773,271,700.56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610,961,672.75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1,888,478.63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0,510,318.36元。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申仁包装35%股权,并通过以下方式间接持有申仁包装股权:公司持有中华香港国际烟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香港”)100%股权、中华香港持有香港润伟实业有限公司30%股权、香港润伟实业有限公司持有上海仁彩印务有限公司60%股权、最终由上海仁彩印务有限公司持有申仁包装10%股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晓华为申仁包装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申仁包装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申仁包装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四)兴鑫互联

  1、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纪凯

  3、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管理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运输代理(不含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和水路运输代理);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兴鑫互联总资产为1,164,927,676.27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278,805,680.69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81,056,967.72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1,058,562.19元。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兴鑫互联44.5%股权,兴鑫互联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对兴鑫互联的投资收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富培军、任元丽为兴鑫互联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兴鑫互联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兴鑫互联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五)鼎承智印

  1、注册资本:3,046.875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宋相明

  3、经营范围:新型包装材料及包装装潢印刷品的设计、生产加工和销售;商品商标的设计、印刷;经销包装材料、包装机械、印刷材料;商务信息咨询;印刷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鼎承智印总资产为390,740,446.27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199,588,396.21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4,209,221.68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9,888,946.05元。

  5、与公司的关系:2024年9月,公司转让持有鼎承智印48%股权;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监事李青山、高级管理人员吕伟兼任鼎承智印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截至2025年9月18日前,鼎承智印被视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鼎承智印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六)贵州劲嘉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何承鹏

  3、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包装材料,承接包装材料的设计、制版,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从事经营);房屋租赁。

  4、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贵州劲嘉总资产为518,249,066.83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299,063,752.36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2,651,083.93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1,577,907.64元。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贵州劲嘉49%股权,贵州劲嘉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对其投资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相关规定,认定贵州劲嘉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贵州劲嘉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七)安徽安泰

  1、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谢汉

  3、经营范围:新型包装材料、包装装潢印刷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4、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安徽安泰总资产为581,827,833.18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496,323,286.62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2,576,270.66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4,784,862.83元。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华香港持有安徽安泰48%股权,安徽安泰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对其的投资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相关规定,认定安徽安泰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安徽安泰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八)赫克乐斯

  1、注册资本:2,000万港币

  2、执行董事:吕伟

  3、经营范围:贸易、货物进出口

  4、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赫克乐斯总资产为1,631,485.19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373,890.98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31,485.19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73,890.98元。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华香港持有赫克乐斯40%股权,赫克乐斯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对赫克乐斯的投资收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吕伟为赫克乐斯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赫克乐斯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赫克乐斯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九)昆明彩印

  1、注册资本:750万美元

  2、法定代表人:崔清华

  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出版物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包装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医用包装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4、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昆明彩印总资产为211,474,653.09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112,071,645.12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3,551,392.15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8,158,134.20元。

  5、与公司的关系:2024年11月,公司、中华香港分别转让昆明彩印10%股权、41.61%股权;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监事李青山、财务负责人富培军兼任昆明彩印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截至2025年11月14日前,昆明彩印被视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昆明彩印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以上关联法人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拟与公司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关联法人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根据其财务状况,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交易双方待交易发生时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签订协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经营均是必要的、有利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慎研判,新增与个别关联方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调整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替代原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交易双方业务规划做出的,调整后的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议案按照调整后的内容履行了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七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5-045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订、修订部分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说明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了全面执行最新的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治理结构与监管要求保持一致,并进一步优化公司运作机制,提升治理效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对现行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若干条款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二、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现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制度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七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5-046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

  7、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19号劲嘉科技大厦19楼董事会会议室。

  8、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0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二)提案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1.00至提案7.00的具体内容刊登在2025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提案8.00至提案26.00的具体内容刊登在2025年6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提案27.00的具体内容刊登在2024年10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上提案审议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有关说明

  1、提案9.00、10.00、11.00需提请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以委托或现场方式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事项不需审议。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6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信函、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5年6月24日17:00前,以邮戳或公司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现场或信函、电子邮件登记,通过现场登记的,提供登记资料原件,通过信函登记的,提供登记资料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登记的,提供登记资料扫描件。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登记资料原件,由见证律师验证登记资料原件后方可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要求,提案5.00至提案9.00、提案27.00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联系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19号劲嘉科技大厦16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 86708116

  联系人:李晓华、何娜

  电子邮箱:jjcp@jinjia.com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5、《第七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6、《第七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7、《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8、《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1”,投票简称为“劲嘉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上午9:15-15:00(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2025年6月27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19号劲嘉科技大厦 19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

  1、非累积投票提案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赞成、反对、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者,视为无效委托;

  2、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5-041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31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19号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侯旭东、龙隆、廖朝晖、葛勇、王文荣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先生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晓华已回避表决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5年6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5年6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3、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的法人治理,规范和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及《公司章程》(2025年6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6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

  12、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条例》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条例》(2025年6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6月)。

  14、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投资、重大生产经营及财务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重大投资、重大生产经营及财务决策程序与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大投资、重大生产经营及财务决策程序与规则》(2025年6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6月)。

  16、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

  17、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6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19、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20、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6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2025年6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4、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5、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6、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27、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8、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防范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防范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9、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6月)。

  30、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6月)。

  31、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

  32、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6月)。

  33、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34、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6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6月)。

  35、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5年6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七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5-044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5年3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经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友好协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拟向公司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本次调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一)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调整前后情况

  调整前

  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出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0万元,其中敞口额度为35,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以合同签署或银行批复为准。公司以名下房产为本次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敞口授信额度35,000万元及截至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召开之日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尚未结清的原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调整后

  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出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以合同签署或银行批复为准。公司以名下房产为本次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0万元及截至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召开之日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尚未结清的原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

  (二)董事会授权贷款审批权限

  为了便于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计最近一期总资产值的30%额度范围内(按照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已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办理上述授信合同项下贷款合同的签署及其他相关事宜,超过该额度时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三)担保情况相关说明

  公司提供的具体抵押担保内容以双方签署的抵押担保协议为准。本次抵押担保事项所提供的相关担保物系公司自有资产,不涉及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就此抵押担保事项再次提交至董事会或更高层级审议。

  二、本次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情况

  公司为本次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0万元及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尚未结清的原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提供的抵押担保物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能够有效地保障公司资金的使用。公司本次以自有资产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能够充分地发挥公司资产的价值,有利于进一步优化现金流量的管理,对提高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运用效率具有积极的作用。

  公司经营策略稳健,资信情况良好,财务费用可控,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本次抵押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自有房产的正常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七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5-042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19号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5月31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青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交易双方业务规划做出的,调整后的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议案按照调整后的内容履行了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5年6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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