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25-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公司22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傅柏先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出席现场会议的有董事长傅柏先,副董事长王昊,董事梁占海、隋荣昌,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有独立董事范跃进、姜永海,副董事长杨少军、独立董事魏建、王晖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出席现场会议的有监事会主席常志宏,监事林乐清,职工监事陈芳、朱玉强,监事张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候选人卢瑜、董事会秘书隋荣昌出席会议,列席会议的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室负责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选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国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2025年度投资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分配的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分配的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3.01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2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3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4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5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6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7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8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9 议案名称: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10 议案名称: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9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3,411,626,859股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议案13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即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同意即可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律师:陈瑜、李胜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25-047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6月6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15.45元/股价格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总规模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最终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金额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收到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公告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
2.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申报时间:自2025年6月7日起45天内
4.电话:0531-89260052、0531-89260152
5.邮编:250014
6.电子邮箱:sdhs@sdecl.com.cn
(三)其他说明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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