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6月5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29日通过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梁华权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志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5月29日实施完毕,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根据实际股本变动情况全权修订《公司章程》对应条款,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不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5月29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对股票期权行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完成后,公司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7,816份变更为62,160份。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远期外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掉期业务等。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审计委员会决议;
3、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6月5日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3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芳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5月29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应对股票期权行权数量进行调整。公司相关调整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销业务形成的外汇风险,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已制定《远期外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等业务实现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该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总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本额度可循环使用)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授权的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审批、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同时,董事会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根据实际股本变动情况全权修订《公司章程》对应条款,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5月29日实施完毕,2025年6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股本变动情况全权修订《公司章程》对应条款,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并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1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6,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3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86,6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公司总股本减少86,600股,注册资本减少86,600元。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并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6名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及160名未达到解除限售\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98,564股。2023年7月17日,公司披露了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598,564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公司总股本减少598,564股,注册资本减少598,564元。
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符合条件的183名激励对象授予972,000股限制性股票,并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17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持有的28,2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4月11日,公司披露了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964,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公司总股本增加964,000股,注册资本增加964,000元。2024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28,25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公司总股本减少28,250股,注册资本减少28,250元。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并于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2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4,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及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11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及170名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509,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514,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公司总股本减少514,000股,注册资本减少514,000元。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并于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5月29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111,307,55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00股(含税),每10股派4.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派送红股33,392,266股,公司总股本增加33,392,266股,注册资本增加33,392,266元。
2023年2月20日至2025年6月4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权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共53,600份,公司总股本增加53,600股,注册资本增加53,600元。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44,699,820股,注册资本为14,469.982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1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5月6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1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1年6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对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1年6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1年6月1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1年7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1年7月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
2021年7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9,600,000.00股增加至111,002,880.00股。
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2年5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2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部分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6名激励对象,合计3.9万股;注销的股票期权涉及1名激励对象,合计1万份。
2022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激励计划的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行权期的解除限售及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2年7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2年7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2年7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时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6名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及160名未达到解除限售\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106,716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98,564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10,364股,回购价格为22.56元/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8,200股,回购价格为22.64元/股。
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3年5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3年7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8,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调整2021年激励计划2023年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3年9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4年4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4年5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5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行权期的解除限售及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4年7月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7月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5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调整事项说明
(一) 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并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5月29日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111,307,55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00股(含税),每10股派4.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0,088,399.30元,送红股33,392,266.20股,公司总股本已增加至144,699,820股。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应当对相关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 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行权数量及价格
1、行权数量调整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47,816×(1+0.3)=62,160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取整)。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7,816份调整为62,160份。
2、行权价格调整
公司已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39.65元/份-0.45元/份=39.20元/份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39.20÷(1+0.3)=30.15元/份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9.65元/份调整为30.15元/份。
三、 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和中介机构意见
(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5月29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应对股票期权行权数量进行调整。相关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的调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5月29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应对股票期权行权数量进行调整。公司相关调整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数量进行调整。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就本次调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五、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投资种类: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种类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掉期业务等;
2、 交易金额:公司预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 交易场所: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对手方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 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5、 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交易情况概述
(一) 交易目的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开展相关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 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自本 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 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300万美元,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000万美元。
(三) 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涉及的外汇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汇币种相同,主要币种为美元。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或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局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外汇期权业务: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期权合约,在规定的期间按照合约约定的执行汇率和其他约定条件,买入或者卖出外汇的选择权进行交易。
掉期(包括利率和汇率掉期等)业务:通过利率或者汇率互换,将利率固定或者汇率锁定。
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 交易期限与授权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效期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鉴于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授权总经理在规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审批日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相关文件。
(五) 资金来源
公司外汇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前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业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并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一)风险分析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 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金融机构远期报价汇率可能低于即期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 流动性风险: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和实际外币借款为依据,与实际业务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进行清算,或者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规避流动性风险;
3、 信用风险:指交易金融机构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支付在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掉期和外汇期权等业务下的掉期收益而对公司造成的风险;
4、 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可能会出现由于内部控制不完善而形成风险;
5、 其他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能因与金融机构签订了相关交易合约约定不清等情况产生法律纠纷。
(二)风险控制
1、 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 公司部分原材料直接对外采购,采用外币交易直接支付外汇,以减少外币结汇量,从而降低汇兑损益;
3、 公司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部分海外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若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当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4、 公司已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和职责范围、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远期外汇交易的后续管理、信息隔离措施、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以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保证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合法性;
6、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四、 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 计》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远期外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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