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2 证券简称:江西铜业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昌东大道7666号江铜国际广场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10,441,768股,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因此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已扣除该部分数量。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郑高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高建民先生、梁青先生因公未能出席;独立董事王丰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赵弼城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廖新庚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公司秘书佟达钊先生及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债发行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根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72条,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2、 议案名称:《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根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72条,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3、 议案名称:《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根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72条,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4、 议案名称:《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境内外财务报告、2024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根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72条,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5、 议案名称:《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根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72条,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6、 议案名称:《关于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根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72条,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议案第1项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第2-6项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侯志伟、王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362 证券简称:江西铜业 公告编号:2025-021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暨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发布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H股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6),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集团)拟累计增持H股股份数量不低于34,627,294股(约占公司发行总股本的1%)但不超过69,254,588股(约占公司发行总股本的2%)。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自增持计划公布以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江铜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H股股份69,226,0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0%(占已发行H股股份的4.99%),累计增持金额85,007.70万元人民币(不含佣金、税费),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自增持计划公布以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江铜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H股股份69,226,0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0%(占已发行H股股份的4.99%),累计增持金额85,007.70万元人民币(不含佣金、税费),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三、 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二)江铜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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