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619        证券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24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399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4日

  至2025年6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以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明材料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须携带原件。信函及传真请确保于2025年6月23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和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5-031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6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5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399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当出席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春第先生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办理行权登记过程中,由于7名激励对象未缴纳行权款,自动放弃行权的激励对象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6900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董事会进行注销。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69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已取得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表决情况: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哈萨克斯坦新岸边区块产能建设项目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投资哈萨克斯坦新岸边区块产能建设项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哈萨克斯坦新岸边区块产能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伊拉克中弗拉特油田(MF区块)开发生产项目和东巴北油田(EBN区块)开发生产项目的议案》

  为尽快开展伊拉克中弗拉特油田(MF区块)和伊拉克东巴北油田(EBN区块)的生产开发和经营,保障两个油田的快速上产和合理开发,完成公司产能有序接替并保持持续增长,形成合理的全球化资源布局,公司拟投资建设伊拉克中弗拉特油田(MF区块)开发生产项目和伊拉克东巴北油田(EBN区块)开发生产项目。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投资建设伊拉克中弗拉特油田(MF区块)开发生产项目和伊拉克东巴北油田(EBN区块)开发生产项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伊拉克中弗拉特油田(MF区块)开发生产项目和伊拉克东巴北油田(EBN区块)开发生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6)。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5-034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哈萨克斯坦新岸边区块产能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哈萨克斯坦新岸边区块产能建设项目(暂定名,最终以审批、备案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岸边项目”)

  ● 投资金额:首期投资金额不超过15,000万美元,由公司以自有和自筹资金出资(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本次投资为新岸边项目首期投资款,为满足项目尽早开发提供资金支持,待新岸边项目储量落实后,公司将编制新岸边项目的开发计划并提交哈萨克斯坦能源部审批。新岸边项目整体的投资总额、产能建设计划、建设内容和规模等详细内容以最终审批通过的油田开发计划为准。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获得发改委、商务及外汇管理部门等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新岸边项目投资金额、产能建设计划等可能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作相应调整,且因境外国家及地区政策、法律、商业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等,因此投资事项进展及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了加快落实新岸边区块储量和整体开发进度,提高公司油气产量和盈利能力,公司拟投资建设哈萨克斯坦新岸边产能建设项目,首期投资金额不超过15,000万美元,公司以自有和自筹资金出资(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投资资金将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求分批出资,主要用于新岸边区块前期道路和基地建设、勘探评价井施工,试油试采,尽快落实新岸边区块储量,为后续编制开发方案和实施整体开发打下基础。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6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哈萨克斯坦新岸边区块产能建设项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涉及本次对外投资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备案或审批手续。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取得新岸边区块矿权,矿权面积为72.287平方千米,勘探期限6年,矿权有效期截止日为2028年9月13日。新岸边区块地处哈萨克斯坦阿特劳州,位于哈萨克斯坦最大的含油气盆地-滨里海盆地,距哈国最大的炼油基地阿特劳市东南直线距离约200公里,北距哈国最大的油田吉兹油田约20公里。区域内拥有完善的油气基础设施。新岸边区块内探井S1井于 2024年12月完钻,新岸边多层系立体勘探取得重大发现,在白垩系赛诺曼阶、阿尔比阶以及侏罗系和三叠系发现厚油层,预计可新增整装优质储量,展示出很好的勘探前景。新岸边区块项目计划通过1-2年的建设形成规模化产能。

  (二) 投资路径:

  

  注:公司持有新岸边区块100%权益,为满足哈萨克斯坦当地法规要求,其中0.01%由公司当地雇员Daria Andreevna Tarabukina代持。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具有提升公司资源储备、增强盈利能力、推动业务协同多重意义。本次对外投资可带动自有钻井一体化全链条服务参与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海外市场份额,有助于公司统筹哈萨克斯坦勘探开发业务协调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公司油气资源有序接替,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竞争力。未来,公司将强化产业链协同,联动公司油服工程与装备制造板块,推动“勘探—油服—装备”一体化优势向海外复制,提升全产业链盈利能力。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获得发改委、商务及外汇管理部门等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 本次投资为新岸边项目首期投资款,为满足项目尽早开发提供资金支持,待新岸边项目储量落实后,公司将编制新岸边项目的开发计划并提交哈萨克斯坦能源部审批。新岸边项目整体的投资总额、产能建设计划、建设内容和规模等详细内容以最终审批通过的油田开发计划为准;

  3、 新岸边项目投资金额、产能建设计划等可能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作相应调整,且因境外国家及地区政策、法律、商业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等,因此投资事项进展及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5-032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办理行权登记过程中,由于7名激励对象未缴纳行权款,自动放弃行权的激励对象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6900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董事会进行注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69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22日,公司通过公司企业微信对《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至2022年5月22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3、2022年5月25日,公司公告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4、2022年6月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5、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年7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97.20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155人。

  7、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8、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9、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10、2025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第二个行权期办理行权登记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主动放弃行权:

  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办理行权登记过程中,由于7名激励对象未缴纳行权款,自动放弃行权的激励对象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6900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董事会进行注销。

  本次将注销股票期权5.6900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将实施完毕。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原因、人数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5-033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一、 投保目的

  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平衡 “鼓励积极履职” 与 “强化责任约束”,降低公司运营风险,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效能,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

  二、责任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10,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预算:不超过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保险期满可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三、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四、购买责任险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5-035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外投资伊拉克中弗拉特油田(MF区块)

  开发生产项目和伊拉克东巴北油田

  (EBN区块)开发生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伊拉克中弗拉特油田(MF区块)开发生产项目(以下简称“MF项目”)、伊拉克东巴北油田(EBN区块)开发生产项目(以下简称“EBN项目”)(暂定名,最终以审批、备案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伊拉克中弗拉特油田(MF区块)开发生产项目首期投资金额不超过26,394.261万美元;伊拉克东巴北油田(EBN区块)开发生产项目首期投资金额不超过21,695.50万美元。以上两个项目投资资金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要分阶段、分期投入,均由公司自有和自筹资金出资(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获得发改委、商务及外汇管理部门等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项目投资金额、建设计划、建设内容及规模等可能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作相应调整,且因境外国家及地区政策、法律、商业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等,因此投资事项进展及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2024年5月11日,公司成功中标获得伊拉克东巴北油田(EBN区块)和中弗拉特油田(MF区块)的开发权。2024年10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Zhongman Middle East Oil & Gas DMCC与Zhongman Babylon Oil & Gas DMCC分别与Midland Oil Company of the Iraq(伊拉克中部石油公司,代表伊拉克石油部)签署了EBN区块和MF区块的开发生产合同。为尽快开展伊拉克MF区块和EBN区块的生产开发和经营,保障两个油田的快速上产和合理开发,完成公司产能有序接替和持续增长,形成合理的全球化资源布局,公司拟投资建设伊拉克中弗拉特油田(MF区块)开发生产项目和伊拉克东巴北油田(EBN区块)开发生产项目。

  伊拉克中弗拉特油田(MF区块)开发生产项目首期投资金额不超过26,394.261万美元;伊拉克东巴北油田(EBN区块)开发生产项目首期投资金额不超过21,695.50万美元。本次投资主要用于MF区块和EBN区块老井复产、钻井、试油、地面工程建设、油气外输管线建设、储量评估等,依托公司的技术、设备、管理及一体化优势,加快项目开发生产进度,早日实现产油,提升公司油气产量和盈利能力。以上两个项目投资资金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要分阶段、分期投入,均由公司自有和自筹资金出资(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6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伊拉克中弗拉特油田(MF区块)开发生产项目和东巴北油田(EBN区块)开发生产项目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备案或审批手续。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伊拉克中弗拉特油田(MF区块)开发生产项目

  1、项目进展情况:

  MF区块位于伊拉克中部纳杰夫省和卡尔巴拉省,区块面积1,073平方千米。区块内共完钻过6口探井,其中4口井有商业发现,试油日产200-5,600桶,已完成了1,450平方千米三维地震。伊拉克石油部提供的资料显示MF区块已发现的原始石油地质储量约为28.13亿桶(或4亿吨),溶解气约7,310亿立方英尺(或207亿立方米)。经初步评估后,预测MF区块圈闭原始石油地质资源量约为12.58亿吨,溶解气约508亿立方米。伊拉克MF区块年度工作计划与预算已获得伊拉克石油部的正式审批,项目各项工作正在按照工作计划正常推进。MF区块初始开发方案初稿已编制完成,待与伊拉克中部石油公司进行深入讨论和修改完善后尽快提交项目联管会和伊拉克石油部审批。

  2、投资路径:

  (二)伊拉克东巴北油田(EBN区块)开发生产项目

  1、项目进展情况:

  EBN区块主要位于伊拉克中部巴格达省,区块面积231平方千米,区块内共完钻过7口井,7口井均有油气显示,试油日产80-3,714桶。伊拉克石油部提供的资料显示EBN区块已发现的原始石油地质储量约为123.65亿桶(或17.66亿吨),溶解气约54,310亿立方英尺(或1,538亿立方米),经进一步研究评估后,预测EBN区块3P石油地质储量约为5.50亿吨,溶解气约1,501亿立方米。伊拉克EBN区块年度工作计划与预算已获得伊拉克石油部的正式审批,项目各项工作正在按照工作计划正常推进。EBN区块初始开发方案初稿已编制完成,待与伊拉克中部石油公司进行深入讨论和修改完善后尽快提交项目联管会和伊拉克石油部审批。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伊拉克地区经营多年,本次对外投资可带动自有钻井一体化全链条服务参与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海外市场份额。同时将加速构建公司“立足国内、辐射海外”的资源储备体系,有效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为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战略资源保障。未来,公司将强化产业链协同,联动公司油服工程与装备制造板块,推动“勘探—油服—装备”一体化优势向海外复制,提升全产业链盈利能力。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获得发改委、商务及外汇管理部门等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项目投资金额、建设计划、建设内容及规模等可能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作相应调整,且因境外国家及地区政策、法律、商业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等,因此投资事项进展及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2、MF项目和EBN项目尚处于初期启动阶段,本次投资为首期投资款,为满足项目尽早开发提供资金支持,MF区块和EBN区块的初始开发方案初稿已编制完成,待提交项目联管会和伊拉克石油部审批,项目的预计投资总额、产量目标、开发生产计划、建设工期等具体数据将以项目联管会及伊拉克石油部最终审批通过的初始开发方案确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