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银锡 公告编号:2025-43
原持股5%以上股东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国民信托·恒盈5号事务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披露了《兴业银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7),原持股5%以上的股东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国民信托·恒盈5号事务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国民信托”)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权益变动计划,权益变动股份数量不超过17,756,35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025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触及1%整数倍且持股比例降低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41)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国民信托)》,自此国民信托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近日, 公司收到国民信托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情况的告知函》。截至目前,上述权益变动已实施完成。依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现将权益变动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二、 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国民信托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权益变动股份数量未超过权益变动计划股份数量。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国民信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实施权益变动计划,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国民信托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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