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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IP权益使用服务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5-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控股股东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蒙牛”)合法拥有的或获得合法有效授权的市场营销、品牌推广资源且接受内蒙蒙牛提供的相关咨询服务,并就此拟与内蒙蒙牛签署《IP权益使用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为不含税5,200万元整(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20万元,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中,公司因使用控股股东合法拥有的或获得合法有效授权的市场营销、品牌推广资源并接受相关服务而承担部分费用,合同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将相应增加;本次交易预计将会对公司品牌提升及产品销售带来正面影响,但具体影响金额暂时无法准确预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控股股东内蒙蒙牛合法拥有的或获得合法有效授权的市场营销、品牌推广资源且接受内蒙蒙牛提供的相关咨询服务,并就此拟与内蒙蒙牛签署《IP权益使用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为不含税5,200万元整。公司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合同价款,不会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为使用控股股东内蒙蒙牛的市场营销、品牌推广资源并使用内蒙蒙牛购买的相关权益,公司拟与内蒙蒙牛签署《IP权益使用服务合同》,内蒙蒙牛将其合法拥有的市场营销、品牌推广资源或获得合法有效授权的市场营销、品牌推广资源,允许公司旗下所有品牌使用,并为公司提供相应的管理咨询服务,内蒙蒙牛将根据公司要求提供相应的营销规划、落地活动、媒体投放资源、终端促销等各类必要的信息和规范。预计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提升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等工作,进而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IP权益使用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陈易一先生、张平先生、高文先生回避表决。

  (四)本次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过去12个月相关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20万元,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内蒙蒙牛持有公司187,569,222股股份,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36.63%,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全称: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0701465425Y

  3、成立日期:1999年8月18日

  4、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盛乐经济园区

  5、法定代表人:高飞

  6、注册资本:150,429.087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乳制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动物饲养;饮料生产;食品销售;旅游业务;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经营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蔬菜种植(除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水果种植(除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进出口代理;企业总部管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市场营销策划;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游览景区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①China Dairy (Mauritius) Limited(中国乳业(毛里求斯)有限公司)持有内蒙蒙牛91.0046%股权;②China Mengniu Dairy Company Limited(中国蒙牛乳业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股票简称:蒙牛乳业,股票代码:2319.HK)持有内蒙蒙牛8.9954%股权。

  9、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与内蒙蒙牛保持独立。

  10、内蒙蒙牛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的名称及类别

  本次交易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内蒙蒙牛签署《IP权益使用服务合同》,拟使用控股股东合法拥有的或获得合法有效授权的市场营销、品牌推广资源且接受控股股东提供的相关咨询服务,交易类别为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2、权属状况

  根据公司拟与内蒙蒙牛签署的《IP权益使用服务合同》,内蒙蒙牛确保其在合同有效期内有权就合同涉及的相关权益向公司做出授权或确保公司有权使用。

  四、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根据内蒙蒙牛支付的IP合作费用,并结合内蒙蒙牛集团内使用IP资源的下属各业务单元2025-2027年营业收入预计,本着内蒙蒙牛赋能公司的原则,由公司与内蒙蒙牛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截至目前,双方尚未正式签署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双方拟签署的《IP权益使用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最终内容以双方最终签订的版本为准):

  (一)合同主体

  甲方: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或获得合法有效授权的市场营销、品牌推广资源允许乙方旗下所有品牌使用,并为乙方提供相应的管理咨询服务,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营销规划、落地活动、媒体投放资源、终端促销等各类必要的信息和规范。乙方因享受甲方合法拥有的或获得合法有效授权的市场营销、品牌推广资源并接受甲方相关服务,需向甲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费用。

  2、甲方统一采买的市场营销、品牌推广资源,均遵循甲方主体业务的意见进行,针对乙方的个性化需求,甲方应当根据乙方企业所处的内外部环境进行深入的访谈、调研、客观中立地审视,提出具有前瞻性和建设性的变革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方案。

  3、具体权益及服务内容以实际享受权益为准。

  (三)服务期限、费用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或获得合法有效授权的市场营销、品牌推广资源允许乙方旗下所有品牌使用,根据甲方支付的IP合作费用,结合使用IP资源的甲方各业务单元2025-2027营业收入预计,本着蒙牛集团赋能妙可蓝多的原则,约定服务期限及费用如下:

  1、《哪吒之魔童闹海》IP资源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费用为不含税金额200万元整(大写:贰佰万元整);

  2、前述除《哪吒之魔童闹海》以外的IP资源服务期限2025年7月1日-12月31日,费用为不含税金额800万元整(大写:捌佰万元整);

  3、前述除《哪吒之魔童闹海》以外的IP资源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费用为不含税金额1,700万元整(大写:壹仟柒佰万元整);

  4、前述除《哪吒之魔童闹海》以外的IP资源服务期限2027年1月1日-12月31日,费用为不含税金额2,500万元整(大写:贰仟伍佰万元整);

  甲方咨询顾问可以通过现场指导、电话、邮件、信件以及其他方式向乙方不定时提供服务,具体服务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咨询市场营销、品牌推广资源的详细情况。

  (2)乙方有权就市场营销、品牌推广资源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向甲方进行咨询,寻求协助,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事先通过现场指导、电话、邮件、信件以及其他方式告知乙方的相关规范进行市场活动及品牌推广相关工作,不得出现违约、违规使用情况。

  (4)如因乙方的过错导致乙方出现违规使用情况,应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承担因违规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5)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将服务费用划转至甲方账户。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协助乙方更好的开展市场活动及品牌推广相关工作,甲方有义务及时解答乙方就权益使用提出的问题,并提供咨询服务。

  (2)甲方需及时向乙方提供市场营销、品牌推广资源的相关素材及使用规范等必要资料。

  (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分享市场营销、品牌推广资源的重要进程及时间节点安排。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分享集团统一制定的主题营销规划、落地活动、媒体投放资源、终端促销等各类必要的信息和规范。

  (5)必要时,甲方需组织统一的培训,以便更好的帮助乙方使用权益。

  (五)费用支付

  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收取的费用为不含税金额5,200万元整(大写:伍仟贰佰万元整)。相关费用支付安排如下:

  1、费用支付前,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国家正规6%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付款。

  2、支付排期:

  (1)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不含税金额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

  (2)2025年9月30日前支付不含税金额400万元(大写:肆佰万元整);

  (3)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不含税金额400万元(大写:肆佰万元整)。

  (4)2026年3月31日前、6月30日前、9月30日前、12月31日前各支付不含税金额425万元(大写:肆佰贰拾伍万元整);

  (5)2027年3月31日前、6月30日前、9月30日前、12月31日前各支付不含税金额625万元(大写:陆佰贰拾伍万元整);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需确保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权就本合同涉及的相关权益向乙方做出授权或确保乙方有权使用,如乙方在业务经营过程中需甲方就相关权益的使用出具相关文件的,甲方应配合提供。甲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且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如因甲方或相关权益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相关权益的或被投诉/认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且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甲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时间及权益内容向乙方提供相关权益并向乙方反馈乙方使用相关权益的规范性。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期提供或提供内容不符合双方约定或未按期给乙方使用规范性反馈的,乙方有权暂停剩余款项支付,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若甲方逾期3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已累计支付金额的 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期支付咨询服务费用的,甲方有权中止服务,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若乙方超过约定付款期限 30 日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合同中甲方应遵守的规定开展市场活动及品牌推广活动及使用其他相关权益,否则因此而产生任何不利后果或者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和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6、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接收或不能正常使用相关权益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7、由于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相关要求开展市场活动及品牌推广相关工作及使用其他相关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8、为免异议,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剩余款项乙方无需支付,乙方已支付但未使用期限部分对应的费用甲方应予以退还。若因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因处理合同解除事宜而产生的合理费用等)。赔偿金额应根据守约方实际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通过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仲裁方式解决。

  (七)声明与保证

  1、甲、乙双方承诺:其拥有签署本合同且全面履行其在本合同中权利义务之法律地位及能力;其就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许可及/或批准。

  2、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应注意维护对方声誉,不实施任何有损对方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对方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名誉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3、本合同的签署并不构成甲、乙双方之间代表和被代表的授权关系,乙方亦不得对外宣称与甲方存在相同或类似关系。

  (八)其他规定

  1、签署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2、不可转让性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也不得转让由单个订单产生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2025-2027年期间公司累计承担费用金额为不含税5,200万元整,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等工作,进而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但具体影响金额暂时无法准确预计。

  (二)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不会由此新增关联交易,亦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七、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关联董事陈易一先生、张平先生、高文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诚实守信、资源优化的原则签订本次交易相关的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事先批准。

  八、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2024年8月,公司与内蒙蒙牛签署《2024年9月“‘惊彩’环球”首秀活动权益转让协议》,内蒙蒙牛拟于2024年9月在北京环球度假区(以下简称“环球”)内举办“‘惊彩’环球”首秀活动(以下简称“活动”),基于该活动,内蒙蒙牛与环球签订了《“‘惊彩’环球”首秀活动合作协议》,内蒙蒙牛将前述协议权益中的部分内容转让给公司,公司在本次活动中获得的权益包括:联合营销利用“惊彩”环球素材开展线上及线下消费者招募活动,公司邀请消费者、合作伙伴、明星、媒体及KOL入园拍摄,200个首秀参与名额、200张50元餐饮券和200张50元商品代金券等。前述交易的金额为20万元。

  此外,公司于2024年度收购控股股东内蒙蒙牛所持有的内蒙古蒙牛奶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牛奶酪”)100%股权,为实现收购后蒙牛奶酪及其下属各公司业务的良好发展,基于公司的合理需求,内蒙蒙牛将其部分所持有的商标向特定范围内的公司、公司子公司及/或蒙牛奶酪及其下属各公司提供非排他性的普通许可,相关方就此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补充协议,在前述合同约定的许可使用期限内,内蒙蒙牛未收取许可使用费。

  九、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中,公司因使用控股股东合法拥有的或获得合法有效授权的市场营销、品牌推广资源并接受相关服务而承担部分费用,合同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将相应增加;本次交易预计将会对公司品牌提升及产品销售带来正面影响,但具体影响金额暂时无法准确预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5-051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种类: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

  ● 现金管理金额: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至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调整后的额度授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之日起至2025年12月9日止,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该类产品收益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2024年12月10日起至2025年12月9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更好发挥闲置自有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调整后的额度授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之日起至2025年12月9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额度调整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金额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方式

  1、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或财务总监在相关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现金管理种类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五)现金管理期限

  本次调整后的现金管理额度授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之日起至2025年12月9日止,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本次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本次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该类产品收益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合作对象应从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所列银行、或资产规模排名靠前的金融机构中,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实际发生且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实际购买的产品类型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调整现金管理额度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5-052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2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98号金台大厦4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7日

  至2025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事项: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3月21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5年6月6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3月22日和2025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后续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柴琇、任松、吉林省东秀商贸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提醒服务,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由授权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6月24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三)登记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98号金台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参会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98号金台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电话021-50188700,传真021-50188918。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5-048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5年6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职工监事1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郝智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IP权益使用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IP权益使用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调整现金管理额度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5-047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5年6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易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IP权益使用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陈易一先生、张平先生、高文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IP权益使用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新增开立3个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管理层办理与相关各方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2)。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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