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6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9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1,055,366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上述表决权比例已剔除该部分股份。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总经理吴闽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董事会秘书薛梅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议案2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朱星霖 陈思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21日、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1,055,366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93,610,000股减少为192,554,634股,注册资本将由193,610,000元减少为192,554,63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22日、2025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相应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公告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6月7日至2025年7月2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6层
3、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邮政编码:518063
5、联系电话:0755-81395582
6、电子邮箱:ir@genew.com
7、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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