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5-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不超过42,000万元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得利斯”)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YPERLINK “http://www.cninfo.com.cn“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4月14日,公司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江岸支行(以下简称“吉林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原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吉林得利斯向吉林银行申请的3,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近日,因吉林银行授信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在原公告担保额度项下与吉林银行重新签订《保证合同》,原保证合同废止。本次重新签订的《保证合同》所涉及担保额度、保证方式、保证责任等核心条款不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吉林得利斯提供担保额度已使用3,000万元,担保额度剩余7,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81664295665X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26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夏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38,611.69万元

  注册地址:蛟河市河北街世纪路11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生猪屠宰;豆制品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鲜肉批发;鲜蛋批发;新鲜蔬菜批发;新鲜水果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吉林得利斯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7.41%股权,刘进华持有其2.07%股权,徐金波持有其0.52%股权。

  经查询,吉林得利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债权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江岸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主债权: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拍卖费、变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办案费用等)、因主合同借款人违约而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责任:借款人违反主合同约定或者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宣布全部或部分债务提前到期;借款人、保证人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贷款人有权依法及依本合同的约定,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贷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贷款人确定的提前到期日之日起3年。若主合同约定借款人分期清偿债务的,以最后一笔债务到期日为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在保证期间内,贷款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同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贷款人与借款人就主合同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股东会审批通过的担保总额度为62,000万元(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72%;本次担保后已使用对外担保额度为11,251.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85%。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且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江岸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七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