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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张英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1,622,1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尼电子”)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张英女士出具的《东尼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1、2020年5月11日,公司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第三期1,185,408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减至212,925,243股,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张英女士持股比例由6.03%上升至6.06%,被动增加0.03%。

  2、2021年11月2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517,083股,公司总股本增至232,442,326股,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张英女士持股比例由6.06%下降至5.55%,被动稀释0.51%。

  3、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3月4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张英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

  4、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6月6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张英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2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注: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当时总股本214,110,651股计算,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当前总股本23,2442,326股计算。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股东张英女士编制了《东尼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尼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公司股东张英女士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和《中国日报》披露的《东尼电子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尼电子

  股票代码:603595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英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

  股份变动性质:二级市场减持,持股比例降至5%

  签署日期:2025年6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差上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个人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部分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披露了《东尼电子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于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7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174,42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张英女士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1,129,400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的可能。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2020年5月11日,公司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第三期1,185,408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减至212,925,243股,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张英女士持股比例由6.03%上升至6.06%,被动增加0.03%。

  2、2021年11月2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517,083股,公司总股本增至232,442,326股,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张英女士持股比例由6.06%下降至5.55%,被动稀释0.51%。

  3、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3月4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张英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

  4、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6月6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张英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2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注: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当时总股本214,110,651股计算,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当前总股本23,2442,326股计算。

  三、股份权利限制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张英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简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期为2020年1月16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尼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英)》。前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张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901,533股。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东尼电子股票的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张  英

  签署日期:2025年6月9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附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张  英

  签署日期: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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