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潘强彪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潘强彪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潘强彪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潘强彪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潘强彪先生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包括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的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约束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等承诺。潘强彪先生离任后将继续遵守上述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的相关承诺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具体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2024年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除上述承诺外,不存在其他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二、关于职工代表董事的选举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章程修订包括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在董事会中增设职工代表董事职位等事项。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会议选举通过,一致同意潘强彪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可连选连任。潘强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附件:个人简历
潘强彪先生,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有机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研发副总裁,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医药事业部运营总经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浙江巍兰制冷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潘强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0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潘强彪先生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4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9日在公司301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江伟先生召集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 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执行事务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吴江伟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基于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董事会同意选举潘强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刘海生先生、邹海魁先生、丁兴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刘海生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刘海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潘强彪先生为战略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