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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6月4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为董事黄晓波先生、冯树庆先生、刘竹萌先生、赵科星女士和独立董事罗珉先生、江涛先生、罗哲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及论证后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1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本次交易包括(一)重大资产出售;(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三)募集配套资金,即: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筑股份”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持有的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清洁能源”)60%股权,同时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轨交集团”)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发磁浮”)100%股权及对其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路桥”)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交科”)100%股权、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并视具体情况募集配套资金。前述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互为条件,共同构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则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始不生效;募集配套资金以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为前提条件,其成功与否并不影响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2.2.1重大资产出售

  新筑股份拟向蜀道轨交集团出售川发磁浮100%股权、对川发磁浮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出售新筑交科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

  截至目前,拟出售资产的评估尚未完成,本次拟出售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相关方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新筑股份拟向蜀道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蜀道清洁能源60%股权,其中,蜀道清洁能源持有的四川路桥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不在资产购买交易的标的资产范围内(四川路桥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欣智造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除外)。

  本次交易完成后,蜀道清洁能源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目前,鉴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和交易价格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2.2.2.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2.2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25年6月10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及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

  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可选择的市场参考价为:

  单位:元/股

  

  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80%”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

  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4.3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股份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2.3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

  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依据该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部分上市公司无需支付。

  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2.4锁定期安排

  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中,股份锁定期主要安排如下:

  蜀道集团承诺对其本次认购的新筑股份发行的股票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交易或转让,自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或者自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的,则蜀道集团对其本次认购的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相应调整)。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蜀道集团所持股份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上述锁定期或存在其他要求,则蜀道集团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2.5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截至目前,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上市公司将与交易对方对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损益的享有或承担另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2.6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股份登记日前的全部滚存利润/亏损由股份登记日后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3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2.3.1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3.2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定价基准日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8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报报价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3.3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金额及数量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总股本的3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发行数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则尾数舍去取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配套融资方案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3.4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投入蜀道清洁能源项目建设、补充上市公司和蜀道清洁能源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等,其中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及蜀道清洁能源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25%或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及对应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实施。若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以满足相关项目的投资需要,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资金自筹等方式补足差额部分。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主体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3.5锁定期安排

  公司本次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若上述股份锁定期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监管意见不相符,上市公司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相关股份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3.6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亏损,由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后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编制了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形成正式重组报告书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为受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资产出售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会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7、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8、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9、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根据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即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11、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现阶段已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12、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司股价在本次股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波动情况的说明》。

  1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1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本次重组中采取了严格规范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本次重组相关人员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调整相关资产价格、资产范围、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方法等;

  (2)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批准和市场情况,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交易的具体相关事宜;

  (3)应审批部门的要求或根据监管部门出台的新的相关法规对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进行相应调整;

  (4)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授权董事会聘请中介机构并批准、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批准、签署有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等文件,并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申报事项;

  (5)本次交易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交易的实际结果和相关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资产过户或交付手续,股份登记等必要手续;

  (6)办理因实施本次交易而发生的新增股份在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交易等相关事宜;

  (7)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有效,但如果公司已在该期限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注册文件,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拟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待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依法定程序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6月4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宏鹰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为监事李旸先生和王旭亮女士。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及论证后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1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本次交易包括(一)重大资产出售;(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三)募集配套资金,即: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筑股份”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持有的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清洁能源”)60%股权,同时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轨交集团”)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发磁浮”)100%股权及对其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路桥”)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交科”)100%股权、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并视具体情况募集配套资金。前述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互为条件,共同构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则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始不生效;募集配套资金以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为前提条件,其成功与否并不影响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2.2.1重大资产出售

  新筑股份拟向蜀道轨交集团出售川发磁浮100%股权、对川发磁浮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出售新筑交科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

  截至目前,拟出售资产的评估尚未完成,本次拟出售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相关方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新筑股份拟向蜀道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蜀道清洁能源60%股权,其中,蜀道清洁能源持有的四川路桥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不在资产购买交易的标的资产范围内(四川路桥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欣智造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除外)。

  本次交易完成后,蜀道清洁能源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目前,鉴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和交易价格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2.2.2.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2.2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25年6月10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及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

  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可选择的市场参考价为:

  单位:元/股

  

  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80%”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

  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4.3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股份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2.3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

  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依据该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部分上市公司无需支付。

  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2.4锁定期安排

  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中,股份锁定期主要安排如下:

  蜀道集团承诺对其本次认购的新筑股份发行的股票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交易或转让,自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或者自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的,则蜀道集团对其本次认购的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相应调整)。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蜀道集团所持股份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上述锁定期或存在其他要求,则蜀道集团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2.5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截至目前,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上市公司将与交易对方对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损益的享有或承担另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2.6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股份登记日前的全部滚存利润/亏损由股份登记日后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3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2.3.1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3.2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定价基准日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8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报报价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3.3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金额及数量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总股本的3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发行数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则尾数舍去取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配套融资方案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3.4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投入蜀道清洁能源项目建设、补充上市公司和蜀道清洁能源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等,其中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及蜀道清洁能源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25%或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及对应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实施。若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以满足相关项目的投资需要,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资金自筹等方式补足差额部分。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主体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3.5锁定期安排

  公司本次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若上述股份锁定期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监管意见不相符,上市公司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相关股份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3.6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亏损,由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后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编制了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形成正式重组报告书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为受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资产出售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会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7、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8、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9、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根据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即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11、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现阶段已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12、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司股价在本次股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波动情况的说明》。

  1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1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本次重组中采取了严格规范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本次重组相关人员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停牌情况与披露交易预案

  公司因筹划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视具体情况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2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按照规定于2025年5月26日披露了《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公司股票复牌情况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6月10日开市起复牌。鉴于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为准。

  公司在同日披露的《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对本次交易的有关风险进行了提示,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预案中相关风险提示内容。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的一般性风险提示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因筹划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视具体情况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2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按照规定于2025年5月26日披露了《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文件及相关公告。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6月10日开市起复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鉴于公司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待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依法定程序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个交易日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5月26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披露的《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2025年5月23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总数及前十大股东、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总数

  截至2025年5月23日,公司股东总数为29,500户。

  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5年5月23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情况如下:

  

  三、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5年5月23日,公司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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