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5-037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洪波、王强、刘峰、秦翠萍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拟将首次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6月9日,以3.92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50名激励对象授予1,03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6月26日上午9点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应提交股东会表决的议案,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5-038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6月9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035.00万股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3.92元/股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50人
鉴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6月9日为首次授予日,以3.92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50名激励对象授予1,03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本次激励计划已经由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采用的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1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6,976.74万股的3.00%。其中首次授予1,03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6,976.74万股的2.8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93.24%;预留7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6,976.74万股的0.20%,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6.76%。
5、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92元/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6、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若预留部分在2026年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授予,则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在2026年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绩效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考核年度(2025-2027)的净利润为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若预留部分的权益在2025年授予,则预留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6年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考核年度(2026-2027)的净利润为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和KPI指标实施。包括公司人力资源部现有内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员工KPI指标,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修订及新实施的考核管理制度、KPI指标,具体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激励对象必须服从人力资源部门的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需改进、不称职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需改进”及以上,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不称职”,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资格,该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转债、或发生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个人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除满足上述解除限售条件外,还须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若未满足该项条件,则其当年相对应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5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同时,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6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与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三、关于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5年6月9日
2、首次授予数量:1,035.00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50人
4、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首次授予价格:3.92元/股
6、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按照授予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以授予日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每股股份支付成本,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中按照授予数量和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6月9日,经测算,授予的1,035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成本约为8,238.60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相应年度内按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中列支,详见下表: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公告经审计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和各年度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六、激励对象认购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作为激励对象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实施股权激励所筹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激励计划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制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获授限制性股票的50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对激励对象的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年6月9日,以3.9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0名激励对象授予1,035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确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十一、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第四次会议记录;
3、《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5-039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具体变更情况
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工商部门备案登记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5-040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9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上午9: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6月26日上午9点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9日(星期四)
(七)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9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截至股权登记日的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6月1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自然人股东(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传真或信函须在2025年6月20日17:00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务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哲 张锋锋
电子邮箱:baolingbao002286@163.com HYPERLINK “mailto:blbzff@163.com“ blbzff@163.com
联系电话:0534-8918658
传 真:0534-2126058
邮 编:251200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传真登记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0日)。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保龄宝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二)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一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286;投票简称:“保龄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投票意见指示如下(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普通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有效期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特别说明事项: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二)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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