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等的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6月9日起,对旗下基金(ETF除外)持有的股票“海光信息”(股票代码:688041)”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同时,对ETF联接基金持有的标的ETF,在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上述股票的调整因素进行估值。自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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