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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ST中地              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债券代码:134164              债券简称:25中交01

  债券代码:133965              债券简称:25中交02

  债券代码:134197              债券简称:25中交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1、公司控股公司慈溪中交港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溪港城”)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签订贷款期限调整协议,慈溪港城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的借款本金41,000?万元借款期限进行调整,原贷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为66个月。公司为慈溪港城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按99.95%权益比例为慈溪港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40,979.50??万元,慈溪港城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锦绣雅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锦绣雅和”)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为牵头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为联合牵头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为参团行的银团(以下简称“项目银团”)签订贷款期限调整协议,武汉锦绣雅和在项目银团的借款本金91,855?万元借款期限进行调整,原贷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为60个月。公司为武汉锦绣雅和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按100%权益比例为武汉锦绣雅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39,000??万元,武汉锦绣雅和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曾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2025年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共计1,807,817万元。

  公司此次分别为慈溪港城、武汉锦绣雅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超过经审批的担保额度,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额度使用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慈溪中交港城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9月29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谭洋

  注册地址: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剧院路66号1-252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房地产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交美庐(杭州)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慈溪港城99.95%的股权,宁波中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慈溪港城0.05%的股权。

  慈溪港城是并表控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慈溪港城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二)武汉锦绣雅和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4月8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姚能民

  注册地址:武汉市青山区红钢街道红钢二街13号10栋A座3楼01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市场营销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服务评估;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锦绣雅郡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武汉锦绣雅和100%的股权。

  武汉锦绣雅和是并表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武汉锦绣雅和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关于慈溪港城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借款人:慈溪中交港城置业有限公司

  担保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

  1、贷款期限调整:贷款人同意对借款人在原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41,000万元进行期限调整,原贷款期与延长期限之和为66个月。

  2、担保: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按99.95%的比例对本协议项下债务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关于武汉锦绣雅和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借款人:武汉锦绣雅和置业有限公司

  担保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1、贷款期限调整:贷款人同意对借款人在原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91,855万元进行期限调整,原贷款期与延长期限之和为60个月。

  2、担保: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按100%的比例对本协议项下39,00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慈溪港城、武汉锦绣雅和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按权益比例为慈溪港城和武汉锦绣雅和提供担保;慈溪港城、武汉锦绣雅和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公司对慈溪港城、武汉锦绣雅和合并财务报表,能及时掌握财务情况,财务风险可控;慈溪港城、武汉锦绣雅和分别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25年5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余额858,617万元,占2024年末归母净资产(绝对值)的240%。对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担保余额为110,723万元,占2024年末归母净资产(绝对值)的31%。无逾期担保,无涉诉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十三次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ST中地              公告编号:2025-065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债券代码:134164              债券简称:25中交01

  债券代码:133965              债券简称:25中交02

  债券代码:134197              债券简称:25中交03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7号),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51,664,71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799,876.0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554,357.1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8,245,518.9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6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4年6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70071827_A01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公司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中金公司分别与中交(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武汉锦绣雅和置业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长沙金拾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并将节余资金(1000000010120101480422专户资金余额为1,540.00元、8110701011802799155专户资金余额为3,634.52)合计5,174.52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为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对以下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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