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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拟办理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潞安集团”)的通知,获悉其因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维持担保比例和追加担保机制,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亿股股份进行补充质押,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潞安集团于2023年12月4日完成本期债券的发行,债券简称“23潞安EB”,债券代码“137183.SH”,发行规模为4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0.01%,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期限为2024年6月5日至2026年12月3日止(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股份补充质押情况

  1、潞安集团与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了《股票质押担保合同》,合同中约定以预备用于交换的公司A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此次发行的质押资产;

  2、潞安集团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开立了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以下简称“质押专户”);账户名为“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

  3、潞安集团与中信证券于近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公司股票的补充质押登记,即:将2亿股公司A股股票划入质押专户中;

  4、该部分公司A股股票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6.69%,占潞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88%。本次可交换债券的股份质押办理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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