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5-053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173元(含税)调整为0.1737元(含税)。
● 本次调整的原因: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巨星转债”已于2022年10月3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在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3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94,527,155股(扣除库存股),以此计算合计分配现金红利85,553,197.82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本次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巨星转债”已于2022年10月3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进行了股份回购,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公司总股本已由2024年12月31日的494,527,155股(扣除库存股)变为492,521,933股(扣除库存股)。根据规定,自2025年6月10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巨星转债”将停止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时“巨星转债”停止转股和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基于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37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最终参与分配的公司股份总数=85,553,197.82÷492,521,933=0.1737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4位)。
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0.1737×492,521,933=85,551,059.76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所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总股本492,521,933股(扣除库存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3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5,551,059.7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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