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融发核电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27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0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庐山路57号经控大厦30楼30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需出具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C.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账户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D.异地股东可用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登记时间:2025年6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秀林路2号
联系人:刘宝江
联系电话:0535-3725577
传真:0535-3725577
出席会议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366”,投票简称:“融发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6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本委托书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自行失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6月23日16:00之前送达、邮件、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融发核电 公告编号:2025-035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要求。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一)发行规模
公司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券品种为科创债和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两支债券具体发行额度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批文为准。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期限
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和主承销商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和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簿记结果确定。
(五)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六)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七)承销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八)还本付息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按照单利计息,不计复利,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九)增信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可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通过支付预付款或者清偿应付款项等形式支持产业链上下游或与自身经营业务相关的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公司债券政策规定的用途,具体用途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十一)债券交易流通
债券发行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十二)偿债保障措施
在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十三)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批准的事项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可以对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十四)决议的有效期
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之日后36个月止。公司应在决议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或核准批复,并在批复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发行。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计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是否增加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挂牌转让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 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发行、挂牌转让、还本付息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专项账户监管协议、挂牌转让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3) 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 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挂牌转让等相关事宜。
(5) 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等事宜。
(6) 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及《公司章程》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进行调整。
(7) 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8) 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9)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况。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要求。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切实可行,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监事会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的审核意见》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认真审阅了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材料,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有关情况的说明,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要求。
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切实可行,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融发核电 公告编号:2025-037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5日以邮件、电话、现场送达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下午16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仝颂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如下:
1.1 发行规模
公司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券品种为科创债和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两支债券具体发行额度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批文为准。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1.2 债券期限
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和主承销商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1.3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1.4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和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簿记结果确定。
1.5 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1.6 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1.7 承销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8 还本付息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按照单利计息,不计复利,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1.9 增信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1.10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可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通过支付预付款或者清偿应付款项等形式支持产业链上下游或与自身经营业务相关的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公司债券政策规定的用途,具体用途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1.11 债券交易流通
债券发行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1.12 偿债保障措施
在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1.13 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批准的事项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可以对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2.14 决议的有效期
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之日后36个月止。公司应在决议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或核准批复,并在批复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5-035)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计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是否增加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挂牌转让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 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发行、挂牌转让、还本付息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专项账户监管协议、挂牌转让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3) 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 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挂牌转让等相关事宜。
(5) 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等事宜。
(6) 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及《公司章程》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进行调整。
(7) 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8) 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9)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融发核电 公告编号:2025-033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5日以邮件、电话、现场送达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下午14时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王雪桂先生,独立董事方玉诚先生、魏利平女士、董和平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会议由董事长陈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5-034)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如下:
2.1 发行规模
公司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券品种为科创债和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两支债券具体发行额度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批文为准。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2 债券期限
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和主承销商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3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2.4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和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簿记结果确定。
2.5 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2.6 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2.7 承销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8 还本付息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按照单利计息,不计复利,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2.9 增信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2.10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可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通过支付预付款或者清偿应付款项等形式支持产业链上下游或与自身经营业务相关的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公司债券政策规定的用途,具体用途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2.11 债券交易流通
债券发行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12 偿债保障措施
在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2.13 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批准的事项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可以对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2.14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之日后36个月止。公司应在决议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或核准批复,并在批复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发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5-035)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要求。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5.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提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计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是否增加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挂牌转让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 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发行、挂牌转让、还本付息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专项账户监管协议、挂牌转让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3) 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 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挂牌转让等相关事宜。
(5) 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等事宜。
(6) 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及《公司章程》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进行调整。
(7) 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8) 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9)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5-036)。
三、备查文件
1.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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