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岩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后续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款项至公司一般账户,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薪酬发放的合理性,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离任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总经理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原总经理刘建德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原总经理刘建德先生,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个人工作安排,刘建德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其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核心技术人员,继续组织、参与公司战略制定和重大决策,为公司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刘建德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建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113,741股。刘建德先生将继续履行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管理。刘建德先生已按照公司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刘建德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刘建德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总经理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健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沈健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附件:
沈健个人简历
沈健: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控制工程和领域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指挥信息系统总体行业。2002年8月至2024年5月,任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八研究所。2025年5月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健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883,55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2,412,490.3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91,795,770.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10,616,719.65元。截至2020年10月15日,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84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操作流程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募投项目支出中包含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员工薪酬等不能经由专用账户代发,上述人员费用均由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银行账户自有资金统一划转。因此,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涉及人员费用的款项由公司自有资金先行支付,每月对各募投项目发生的人员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后,再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相关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发生的相关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费用情况,按月度汇总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明细表,经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后,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相关自有资金账户。
2、财务部负责明细台账的登记及管理,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交易时间、账户、对应募投项目、金额等。
3、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能够有效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人员费用发放的合理性,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保障项目依规运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后续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款项至公司相关自有资金账户。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后续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款项至公司相关自有资金账户,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人员费用发放的合理性,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综上,监事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后续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款项至公司相关自有资金账户,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人员费用发放的合理性,同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有效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人员费用发放的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出具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刘建德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也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健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沈健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总经理离任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后续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款项至公司一般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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