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5-03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海南悦欣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244%;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千帆持有公司股份71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44%;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毅持有公司股份1,3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58%;公司副总经理余渊持有公司股份3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93%;公司副总经理罗战彪持有公司股份3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03%。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持股5%以上股东海南悦欣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因自身业务需求,拟从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10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49,011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000%)。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千帆因个人资金需求,拟从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10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78,65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36%)。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毅因个人资金需求,拟从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10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33,75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814%)。
公司副总经理余渊因个人资金需求,拟从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10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5,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10%)。
公司副总经理罗战彪因个人资金需求,拟从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10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46%)。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海南悦欣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千帆;董事、副总经理王毅;副总经理余渊;副总经理罗战彪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千帆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三力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通过三力投资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通过三力投资间接持有的股份之外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
3、自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5、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海南悦欣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求;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千帆;董事、副总经理王毅;副总经理余渊;副总经理罗战彪均根据个人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作出的相关承诺,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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