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14:00-17: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方式参加了“2024年度沪市主板智能家居专题集体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就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与交流。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14:00-17:00,公司参加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2024年度沪市主板智能家居专题集体业绩说明会”。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丁伊可女士、独立董事张淳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任飞先生、董事会秘书黄淑君女士出席了本次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并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了回答。
二、 本次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公司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给予了答复,主要问题及答复内容整理如下:
问题一:智能化、绿色化已成为引领家居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公司如何借助AI技术加速发展?又如何平衡研发投入与市场推广,以实现高质量发展、并助力提振消费专项行动?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在智能化浪潮中,公司全力推进数字化项目建设,以数字化技术贯穿生产全流程。围绕生产执行、质量管控等核心场景搭建数字化车间管理体系,推动企业降本增效、提质升级。未来,公司将持续探索AI、大数据与生产管理的深度融合,致力于打造行业智能工厂标杆。
面对技术快速迭代与多元市场需求,公司采取多项举措平衡研发投入与市场推广资源。战略上,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为核心”,聚焦高端制造与新材料领域。一方面加大基础材料研发投入,攻克技术难关,以材料性能与品质突破驱动产品升级,满足市场对高性能、高品质产品的期待;另一方面密切跟踪市场动态与行业趋势,提前布局新兴市场与潜在需求,为研发指明方向。
协同方面,公司重视研发成果的快速转化应用。建立高效研发-生产对接机制,研发取得阶段性成果后迅速组织生产试产、量产,将新技术、新工艺融入产品,增强产品竞争力。同时,构建完善市场反馈体系,通过客户调研、销售数据分析等渠道,及时了解市场评价与需求变化,据此调整推广策略,优化推广渠道与方式,精准投放资源,提高推广效果与投入产出比。
在提振消费专项行动中,公司依托研发实力、产品创新与服务体系,与国内外知名品牌建立长期稳定合作,产品广泛应用于空调、空气净化机、厨房电器、清洁类小家电等,应用场景从家庭延伸至公共建筑领域,守护空气健康。基于这一技术积累与市场认可,公司加大新市场、新客户开发力度,巩固传统白电领域优势的同时,拓展更多家电品类应用,实现业务扩张。此外,公司积极响应“双碳”战略与行业绿色低碳要求,严格执行环保制度,将绿色环保理念融入产业链各环节,推动绿色发展,满足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需求。谢谢您的关注!
问题二:公司2024年及2025年一季度净利润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是什么?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4年公司净利润实现同比32.20%的增长,这主要归功于营收规模扩大与成本管控优化双轮驱动。收入端,公司在传统家电领域持续深化,提升家电产业链垂直一体化整合率,为业务稳定增长筑牢根基。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开拓新市场领域,成功将过滤零部件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和国产大飞机等行业,为公司开辟了新的利润增长点。成本端,公司通过优化生产运营流程,引入先进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显著提高了生产效率,有效降低了成本。
2025年一季度,公司净利润同比显著增长,一方面得益于营收规模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公司集中精力与资源于核心业务,处置了部分闲置资产。后续,公司将持续优化公司资产配置,聚焦核心业务,提升盈利能力。感谢您的关注!
问题三:公司在海外市场的布局现状如何?主要分布在哪些地区?未来发展规划是怎样的?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在海外市场布局起步较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目前已实现全球化布局。早在2000年,公司就与日本空调企业达成合作;2005年投资设立泰国公司,随后持续深耕东南亚市场。如今,公司已在泰国和日本设立研发生产基地和营销中心,销售网络更是遍及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
目前,公司国外收入主要来源于日本和东南亚市场。凭借在过滤材料领域的全产业链竞争力以及在家电业务客户拓展方面的优势,公司与国内外行业知名品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品牌获得了各大配套客户的高度认可。2024年,公司海外收入达到4.59亿元,同比增长16.99%。
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海外市场拓展力度,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加快国际化步伐。具体而言,一方面,公司将持续深耕现有海外市场,巩固与当地客户的合作关系,提升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公司将积极开拓更多新兴市场,扩大海外业务版图,优先进入高端产品供应链,通过提供高品质产品和优质服务,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感谢您的关注!
问题四: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有哪些目标和行动?如何平衡经济利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将其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方向,并制定了明确的目标和一系列具体行动。
在目标方面,公司致力于在降低环境影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社会公平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具体目标包括在一定期限内实现碳排放的大幅降低、提高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比例、减少废弃物的产生等。
为实现这些目标,公司在经济利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寻求平衡。在经济利益方面,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管理优化,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从而获取合理的经济回报,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
在环境效益方面,公司积极推进绿色生产和环保措施。引入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设备,优化生产工艺,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例如,在生产过程中采用节能灯具、高效电机等节能设备,降低能源消耗;加强对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和回收利用,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同时,公司加大对环保研发的投入,开发环保型产品和材料,满足市场对绿色产品的需求。
在社会效益方面,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员工权益和社会公益事业。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参与社区建设和公益活动,如支持教育、扶贫、环保等项目,回馈社会。此外,公司还加强与供应商、客户等利益相关方的合作,共同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形成良好的产业生态。
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努力实现经济利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感谢您的关注!
三、 其他事项
关于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具体内容,投资者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进行查看。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2元(含税)。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5月29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35,883,90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306,068.84元。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诸暨三三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现金红利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8元。如该类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港通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现金红利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108元。对于沪港通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议规定现金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议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议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12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21-51567009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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