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34
债券代码:128122 债券简称:兴森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兴森转债”到期日:2025年7月22日
2、“兴森转债”到期兑付价格:110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兴森转债”最后交易日:2025年7月17日
4、“兴森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年7月18日
5、“兴森转债”最后转股日:2025年7月22日
6、截至2025年7月22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兴森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兴森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此提醒“兴森转债”持有人注意在转股期内转股。
7、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2日),“兴森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兴森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13.35元/股。
一、“兴森转债”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27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268.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6,89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20】717号)审核同意,公司发行的26,8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8月1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兴森转债”,债券代码为“128122”。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7月29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自2021年1月29日至2025年7月22日。
二、“兴森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上浮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兴森转债”到期合计兑付110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三、“兴森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20个交易日前应当至少发布3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3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
“兴森转债”到期日为2025年7月22日,根据上述规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25年7月17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为“Z森转债”。“兴森转债”将于2025年7月18日开始停止交易。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2日),“兴森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兴森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13.35元/股。
四、“兴森转债”兑付及摘牌
“兴森转债”将于2025年7月22日到期,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可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相关公告,完成“兴森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工作。
五、其他事项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投资部投资者联系电话0755-26634452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33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购买子公司广州兴科半导体
有限公司24%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购买子公司广州兴科半导体有限公司24%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挂牌底价31,998.7727万元进场参与购买子公司广州兴科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兴科”)的少数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所持有的广州兴科24%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交易概述
大基金已将标的股权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挂牌底价为31,998.7727万元,项目编号为CQ2025052800010(国资监测编号G32025SZ1000031)。本次交易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批复同意。
公司拟以挂牌底价进场参与购买标的股权,并拟采取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和自筹资金。相关交易流程将按照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要求进行。
如有其他购买意向方报价高于挂牌底价,则公司可能选择放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公司最终能否取得标的股权,以及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若公司最终被确认为标的股权的成交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涉及工商变更等事项,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440918
3、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4、法定代表人:张新
5、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6、成立时间:2014年09月26日
7、注册资本:9,872,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持有大基金36.47%股份,为大基金的第一大股东。
10、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大基金非失信被执行人。
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州兴科半导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D4RP10D
3、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中路33号检测楼二楼B区
4、法定代表人:邱醒亚
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日期:2020年02月24日
7、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集成电路封装产品设计(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类载板、高密度互联积层板设计(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集成电路封装产品制造(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信息电子技术服务;电子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类载板、高密度互联积层板制造(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兴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若公司最终被确认为标的股权的成交方,并顺利取得标的股权,公司将直接持有广州兴科90.00%股权,通过广州兴森众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广州兴科9.92%。
10、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11、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广州兴科非失信被执行人。
12、交易对方大基金承诺本次交易标的股权清晰,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争议、仲裁或诉讼事项;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股权的完整权利,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以及因任何担保、判决、裁决或其他原因而限制股东权利行使之情形。
四、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大基金已于2025年5月30日将其持有的广州兴科24%股权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挂牌底价为31,998.7727万元,项目编号为CQ2025052800010(国资监测编号G32025SZ1000031),该项目目前处于信息披露期。
根据《经重述和修订的关于广州兴科半导体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相关约定,投资者拟通过由公司现金回购广州兴科股权的方式实现退出,回购价格为以下价格的孰高者:(1)投资者届时要求行使赎回权的合资公司股权的公允评估价格;(2)投资者于本次投资已实际投入的本金、以该等本金为基数按照百分之八年化收益率(单利)计算的收益加上所有应付但未付的利润计算的投资收益之和。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4】第2603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5月31日,广州兴科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122,400.00万元,对应标的股权的评估值为29,376.00万元。根据《投资协议》回购价格中第(2)条的相关约定,投资者实际投入本金24,000万元,以该等本金为基数按照百分之八年化收益率(单利)计算的投资收益之和为31,998.7727万元。
标的股权挂牌底价未超过《经重述和修订的关于广州兴科半导体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约定的定价原则。
审计、评估机构及评估结论如下: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广州兴科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若本次公司最终被确认为标的股权的成交方,并顺利取得标的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且能进一步加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控力度,提高决策效率,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
本次交易所需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和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本次交易系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履行配合少数股东行使退出权的义务,定价原则亦按原有约定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相关及风险提示
1、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2、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是否行使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本次购买广州兴科少数股东股权事项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和实施具体公开竞买方案;签署、修改、补充、执行与本次公开购买标的股权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办理与购买标的股权有关的其他事宜,如工商变更手续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标的股权完成交易之日。
3、公司最终能否取得标的股权,以及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进场参与标的股权的竞拍,需缴纳保证金,如公司操作不当或违反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定,则存在保证金被划扣或不予退还的风险。
5、若本次公司最终被确认为标的股权的成交方,标的公司完成交割过户登记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在约定条件成就后,尽快完成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32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6月11日15:0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4、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邱醒亚先生主持。
6、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购买子公司广州兴科半导体有限公司24%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挂牌底价31,998.7727万元进场参与购买子公司广州兴科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兴科”)少数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持有的广州兴科24%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同意公司采取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和自筹资金。相关交易流程将按照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要求进行。
如有其他购买意向方报价高于挂牌底价,则公司可能选择放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公司最终能否取得标的股权,以及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是否行使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本次购买广州兴科少数股东股权事项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和实施具体公开竞买方案;签署、修改、补充、执行与本次公开购买标的股权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办理与购买标的股权有关的其他事宜,如工商变更手续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标的股权完成交易之日。
董事臧启楠女士在大基金管理方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任职,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关于拟参与购买子公司广州兴科半导体有限公司24%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33)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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