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5-037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30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二楼公司研发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1已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公司将对以上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电子邮件登记请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6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可立克公司证券部
来信请寄: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可立克公司证券部,陈辉燕收,联系电话:0755-29918075,邮编:51810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伍春霞女士 陈辉燕女士
电 话:0755-29918075
电子邮箱:invest@clickele.com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附件一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2;投票简称:“可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5年6月30日召开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打印或复印本委托书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需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6日以邮件通知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柳愈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1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6日以短信、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铿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战略及现实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终止“惠州充电桩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安徽光伏储能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以及“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前述项目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7,391.16万元用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同意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同时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同意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于2025年6月1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的情况,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拟终止“惠州充电桩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安徽光伏储能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以及“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前述项目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7,391.16万元用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2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42,734,227股,发行价格为11.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306,899.1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242,183.0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0,064,716.11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559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在商业银行开设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2020年非公开专户”),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
根据《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3、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调整“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金额
该项目原计划投资3,350.00万元用于建安工程,24,837.40万元用于设备购置及安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建安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投资额分别调减为2,260.00万元、10,769.40万元。在满足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缩减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相应调减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5,158.00万元,并将调减的募集资金15,158.00万元改变用途,一次性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终止“电源生产自动化改造项目”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7,983.98万元,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7,603.79万元。截至2021年11月23日止,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120.2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终止“电源生产自动化改造项目”,不再对该项目继续投入。本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调整,具体如下: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至2025年5月31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646,18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6.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5,434,992.7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8,729,414.36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705,578.3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1月17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003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在商业银行开设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2022年非公开专户”),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
根据《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3、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光伏储能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和“惠州充电桩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调整,具体如下: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至2025年5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原项目终止的原因
1、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原因
截至2025年5月31日,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326.27万元,购置了磁性材料分析仪、X射线检测机、图像尺寸测量仪等先进研发设备,随着公司在汽车电子磁性元件领域的技术积累,以及公司持续优化研发团队管理和激励,研发效率得到较大的提升,公司现有研发中心已能够满足公司的研发需求,经综合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惠州充电桩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
截至2025年5月31日惠州充电桩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673.87万元,主要是用于建安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随着制造技术的持续发展,公司在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优化措施,包括优化生产设备选型、加强整体协同等,预计项目投入成本将有所降低。经综合考量公司现有产能、市场竞争情况决定终止该项目。
3、安徽光伏储能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
截至2025年5月31日该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9,792.51万元,主要是用于建安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该项目目前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及承诺的达产年,2024年度该项目实现效益为474.78万元。公司现已建成的光伏储能磁性元件产能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经综合考量公司现有产能、市场竞争情况决定终止该项目。
综上,基于审慎原则以及合理利用募集资金的考量,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计划终止“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惠州充电桩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以及“安徽光伏储能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建设。
(三)投资新项目的原因
近年来,公司部分海外大客户陆续在越南投产,公司虽跟随大客户于2019年开始在越南投资布局生产基地,但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现有产能已供不应求,为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并进一步加强合作,公司亟需扩大在越南当地产能。同时,为有效降低地缘政治变化带来的压力,提升抗风险能力,在越南进一步加大投入扩产生产基地有较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此外,凭借越南的地理、人力、营商环境和税收政策优势,也可以为公司提供成本优势和运营便利,助力高质量发展。
三、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拟在越南新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
3、项目拟投资总金额: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8,915.78万元,拟使用上述募投项目变更的募集资金17,391.16万元用于新项目建设投资,建设投资不足部分以及其他基本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由公司自有资金补充。
4、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
5、项目建设地点:越南平阳省
6、项目建设内容:拟在越南建设生产基地,以进一步加快公司全球化布局进程。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带来多方面益处:一方面,公司可凭借越南的地理优势,有效降低因地缘政治变化带来的压力,显著提升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越南优越的地理位置、丰富的人力资源以及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税收政策,将为公司提供成本优势和运营便利,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7、项目投资计划:具体如下:
备注:各项计算尾数如有差异主要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拟投资建设新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1、配合客户海外产能布局,提升市场份额与服务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电源行业多年,凭借先进的生产技术、丰富的产品线以及严格的质量管控,已在行业内树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地位。近年来,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市场,与众多国内外知名品牌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外销业务持续提升,海外市场已成为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
随着全球电源市场的持续增长,各类电源产品应用场景日益丰富,公司面临着广阔的发展机遇。为了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和增加营业收入,公司亟需扩大产能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通过建设新的生产基地,公司能够显著提升生产能力和交付效率,更好地满足国内外客户的需求,进一步巩固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并拓展新的客户群体。
2、响应全球供应链多元化布局,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国际经济贸易环境的不确定性日益增加。近年来,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多边贸易体制受到冲击,全球供应链体系面临诸多挑战。地缘政治变化等因素导致关税政策调整,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和市场风险,对企业的稳定发展构成了潜在威胁。在此背景下,全球供应链的多元化布局已成为企业应对风险的重要战略选择。通过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布局生产基地,企业能够有效分散风险,降低对单一生产基地的依赖,增强供应链的韧性和稳定性。
通过在越南建设生产基地,公司能够实现产品产地的多元化,有效响应全球供应链多元化布局的需要,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确保在全球经济波动中的稳定发展,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推动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增长。
3、把握越南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机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越南作为全球重要的新兴经济体之一,近年来经济环境发展稳定,凭借低劳动成本及税收优惠等优势,逐渐成为众多企业构建全球化产业布局的重要选择。尤其在消费电子领域,随着三星、LG等大型消费电子企业纷纷在越南投资建厂,越南的手机、计算机及零部件生产出口的主导作用逐渐凸显。在此背景下,公司作为电源供应商,亟需顺应产业链转移趋势,快速响应市场需求,通过在越南建设生产基地,充分利用当地的人力成本优势及电子工业发展优势,增强企业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项目建设可行性
1、国家鼓励政策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在经济全球化加速推进的背景下,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国内企业的国际化发展,积极推动电子元器件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走出去”,参与全球市场竞争。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例如,《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扩大国际产能合作,带动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走出去。作为“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带一路”倡议为企业提供了多元化的投资机会,鼓励企业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深度合作,共同建设经贸合作园区,推动产业升级与创新发展。《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进展、贡献与展望》提出深入开展产业合作,共同办好经贸、产业合作园区。抓住新工业革命的发展新机遇,培育新动能、新业态,保持经济增长活力。这些政策导向不仅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明确的方向,也为公司在越南建设生产基地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确保项目实施具备充分的政策可行性。
2、广阔的市场空间和丰富的客户资源为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保障
随着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5G通信、数据中心等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全球对高效、可靠电源产品需求的不断增加,电源行业迎来了广阔的发展机遇。由此,催生了更多高功率密度、高效率、高可靠性的电源应用场景,电源产品的应用领域由传统的消费电子、工业控制等成熟行业向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5G基站、数据中心以及智能家居等新兴领域延伸,行业下游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在此背景下,电源市场规模呈稳步上升趋势。根据QYR的统计及预测,2024年全球开关电源市场销售额达到了308.1亿美元,预计到2031年将达到422.1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4.7%(2025-2031)。同时,公司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凭借先进的生产技术、丰富的行业经验以及严格的质量管控,与国内外知名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未来,随着电源行业市场空间的持续扩大,下游客户对电源产品的需求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为公司越南生产基地的产能消化提供充分保障。
综上所述,项目实施具备市场可行性和客户可行性。
(三)公司拥有丰富的生产交付和管理经验
公司在生产交付和管理经验方面的深厚积累,为越南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可行性基础。在生产交付方面,公司凭借先进的智能管理系统(如SAP/WMS/PLM/MES等),实现了生产环节的实时数据采集与整合,能够精准进行产能排产、库存管理和质量管控,确保订单按时交付,满足客户需求。这种高效的交付能力不仅能有效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还能在越南基地建成后,快速适应当地生产节奏,保障项目顺利投产并稳定运营。在管理经验方面,公司作为电源领域专业制造商,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与成熟的管理模式。公司已在国内多地及越南建立制造基地,积累了丰富的国际化生产运营经验,能够将成熟的管理理念和技术优势快速复制到越南新基地,确保项目高效落地。同时,公司生产线的高度柔性与快速响应能力,使其能够灵活应对多变的市场需求,为越南基地的定制化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四)越南的区位、人力、营商环境为本项目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公司选择在越南建设生产基地,是基于越南在区位、人力、营商环境及成本控制等方面的优势。越南地处世界主要贸易航线的关键节点,其狭长的版图使大部分地区临近沿海,海运便利,有效降低了物流成本,为电源产品的进出口运输提供了高效通道。根据越南海关总局数据,2024年,越南向美出口电子产品232亿美元,这表明越南在电子产品的国际贸易中具有良好的基础和优势,公司在越南建厂能够更好地借助这一优势,有利于将产品销售给欧美客户,进一步拓展欧美市场。同时,越南拥有丰富的青壮年劳动力资源,人力成本相对较低,能够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满足公司大规模生产的用工需求。
在营商环境方面,越南近年来凭借包容的政策和较高的透明度,不断吸引全球投资者。越南政府为吸引外资,推出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针对制造业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措施,能够显著降低企业的税负,提升项目的盈利能力。此外,越南的土地、水、电等能源成本相对较低,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生产运营成本。
综上所述,越南的区位优势、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优惠的税收政策以及较低的运营成本,为公司在越南建设生产基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是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有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产能布局,提升市场竞争力。
五、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变更是公司综合考虑战略规划、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远规划来看,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六、本次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战略及现实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终止“惠州充电桩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安徽光伏储能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以及“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前述项目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7,391.16万元用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同意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同时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是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战略及现实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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