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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5-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工程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确定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方)、浙江艮威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为“三门县东部灌区建设工程I标段EPC工程总承包”的中标单位。

  目前,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上述项目施工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包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1、发包人:三门县水利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承包人: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方)、浙江艮威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该项目承包方式:EPC工程总承包

  4、工期:不超过1095日历天

  5、公司与发包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1、签约合同价:599,109,938元

  2、项目概况:①渠首枢纽工程:包括泵前引水工程、蓄水沉淀池、提水泵站及泵站设施用房。②隧洞工程:包括龙角尖山隧洞、红茅山隧洞、郑公山隧洞、大屏山隧洞、三干管隧洞、大湾山隧洞、九干管隧洞、十干管隧洞、龙潭坑隧洞及施工支洞。③管道工程:包括总干管(含健跳港海底管道)、东总干管、二干管(二干管起点至2-1支管)、六干管、2-1支管(2-1支管至龙潭坑隧洞),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结算方式:工程进度款按工程月进度付款申请的85%进行支付;工程结算经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并移交全部工程档案资料后支付至全部工程结算价的 98.5%,剩余1.5%作为质量保证金(或提供质量保证金保函后退清全款);待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扣留200万元的评奖保证金(或提供200万元的评奖保证金保函)后28天内付清全款。评奖保证金待评出“钱江杯”或“大禹奖”奖项后28天内退还,如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获得“大禹奖”的,评奖保证金不予退还。

  4、工期:不超过1095日历天

  5、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三门县东部灌区建设工程I标段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金额约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24.13%,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中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公司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方面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三门县东部灌区建设工程I标段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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