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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27022          债券简称:恒逸转债

  债券代码:127067          债券简称:恒逸转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65,971,089股后的3,300,350,5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总股本。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金额,即165,017,526.75元=3,300,350,535股*0.05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450090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450090元/股= 165,017,526.75÷3,666,321,624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50090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为0.05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5月1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65,971,089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由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故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66,321,62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365,971,089股后的股份数3,300,350,53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165,017,526.75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2、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总股本。

  3、公司恒逸转债(债券代码:127022)转股期为2021年4月22日至2026年10月15日;恒逸转2(债券代码:127067)转股期为2023年1月30日至2028年7月20日。鉴于公司将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为保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总股本不发生变化,“恒逸转债”及“恒逸转2”自2025年6月1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登记日(2025年6月19日)止暂停转股。因此,公司现有总股本为3,666,321,624股。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66,321,62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365,971,089股后的股份数3,300,350,53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其中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06月11日至登记日:2025年06月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1)调整前“恒逸转债”转股价格为9.20元/股,调整后“恒逸转债”转股价格为9.1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2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恒逸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2)调整前“恒逸转2”转股价格为10.41元/股,调整后“恒逸转2”转股价格为10.3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2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恒逸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2、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金额,即3,300,350,535股*0.05元/股= 165,017,526.75元人民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450090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165,017,526.75元÷3,666,321,624股=0.0450090元/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50090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为0.05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3栋16楼

  咨询联系人:赵冠双

  咨询电话:0571-83871991;

  传真电话:0571-83871992;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的文件;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决议;

  3、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59

  债券代码:127022          债券简称:恒逸转债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逸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恒逸转债”转股价格:9.20元/股

  2、调整后“恒逸转债”转股价格:9.15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6月20日

  4、暂停转股开始日期:2025年6月11日

  5、恢复转股开始日期:2025年6月20日

  一、基本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公开发行了 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恒逸转债”),转股价格11.50元/股,可转债于2020年11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恒逸转债”,债券代码“127022”。

  由于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可转债转股价格由11.50元/股调整为11.20元/股,相关事项详见2021年6月2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由于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可转债转股价格由11.20元/股调整为11.00元/股,相关事项详见2022年7月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由于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可转债转股价格由11.00元/股调整为10.91元/股,相关事项详见2024年6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恒逸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恒逸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91元/股向下修正为9.2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19日起生效,相关事项详见2024年11月1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下修正“恒逸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7)。

  二、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

  (一)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依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等的规定,恒逸转债在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价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5月1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66,321,62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365,971,089股后的股份数3,300,350,53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金额,即3,300,350,535股*0.05元/股= 165,017,526.75元人民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450090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165,017,526.75元÷3,666,321,624股=0.0450090元/股)。

  (三)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D,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9.20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0450090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为0.05元/股),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上述公式,P1=P0-D=9.20元/股-0.05元/股=9.15元/股。“恒逸转债”转股期的起止日期为自2021年4月22日至2026年10月15日,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6月20日开始生效。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61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

  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9.00元/股

  2、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8.95元/股

  3、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6月20日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五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五期)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五期)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11)。

  二、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5月1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66,321,62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365,971,089股后的股份数3,300,350,53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金额,即3,300,350,535股*0.05元/股= 165,017,526.75元人民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450090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165,017,526.75元÷3,666,321,624股=0.0450090元/股)。

  三、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情况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或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前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公式:调整后的公司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派送现金股利。根据上述公式,调整后的公司回购价格上限=9.00元/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0450090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为0.05元/股)=9.00元/股-0.05元/股=8.95元/股。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为8.95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6月20日开始生效。

  四、 其他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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