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5-021
股东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保证向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56.4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8,014,313股。
●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转让方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18.97%减少至16.96%。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6月6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电子院与其一致行动人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超过5%;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电子院和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均受同一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因此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与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电子院及其一致行动人”)。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注:以上表格中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系转让方电子院截至2025年6月6日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电子院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电子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18.97%减少至16.96%。
电子院与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
2025年4月28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总股本由400,606,400股增加为400,715,660股,电子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18.97%被动稀释至18.96%。
2025年6月12日,电子院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014,3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本次询价转让后,电子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8.96%减少至16.96%。
1. 基本信息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注1:变动方式“其他”是指因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导致总股本增加,股东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注2:“减持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数计算。
注3: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注1:本次转让前持股比例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总股本400,606,400股测算,本次转让后持股比例按照公司最新总股本400,715,660股测算。
注2: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转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6月6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146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管理公司46家、证券公司32家、保险公司14家、合格境外投资者13家、私募基金管理人40家、期货公司1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6月9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37份,均为有效报价。经转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截至2025年6月9日13:54追加认购结束。追加认购期间,组织券商收到《追加认购报价表》合计8份,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45份。根据《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约定的配售原则,最终20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56.4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801.4313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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