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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实控人”)王耀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2,054,9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8%。

  ● 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后,王耀海先生、马秀慧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欧普”)、上海峰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峰岳”)、南通嵩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嵩岳”)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68,3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6.89%。

  一、股东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耀海先生于2024年6月12日将其持有的4,500万股(占当期公司总股本的6.04%)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4-028号公告)。近日,公司收到王耀海先生就上述股份质押办理展期的通知,已办理相关质押展期手续。

  二、本次股份质押展期情况

  

  本次被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实控人王耀海先生、马秀慧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欧普、上海峰岳、南通嵩岳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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