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六路56号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山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90,363,34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2,294,820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兴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张雪峰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4、 独立董事候选人钟鸿钧先生、王英哲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1、2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3、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锦路安生(西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贾鑫、安飒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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