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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下转C78版)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5】019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中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落实,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在本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一致。

  鉴于公司回复内容中披露的部分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和商业敏感信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本次问询函回复中相关内容进行豁免披露处理。

  问题一、关于经营业绩

  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07亿元,同比下滑5.9%;实现归母净利润709万元,增加9,365万元;实现归母扣非净利润-1,956万元,缩亏9,015万元;毛利率24.36%,同比增加9.72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67万元,由正转负。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显示驱动、线性电源、电源管理及其他四类。

  请公司:(1)区分主要产品品类说明营收下滑但毛利率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业务说明毛利率增长的合理性;(2)说明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双增长,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不同产品市场需求、市场竞争格局、价格、销量及原材料成本波动等因素,分析各类产品收入、毛利率变动情况。

  【公司回复】

  一、区分主要产品品类说明营收下滑但毛利率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业务说明毛利率增长的合理性

  (一)区分主要产品品类说明营收下滑但毛利率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主要产品类别收入、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主要原因系显示驱动类显示屏产品收入下降7,925.32万元所致。

  2024年度毛利率增长主要系收入占比高的显示驱动类产品结构变化所致。

  (二)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业务说明毛利率增长的合理性

  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显示驱动产品与富满微的LED灯、LED控制及驱动类芯片可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产品的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从上表可以看出,最近两年公司显示驱动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公司显示驱动产品的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富满微类似产品LED灯、LED控制及驱动类芯片的毛利率。

  公司显示驱动产品的毛利率与可比公司富满微类似产品LED灯、LED控制及驱动类芯片的毛利率有所差异,主要系(1)披露存在差异。富满微披露的产品分类中除了显示驱动产品外,还包含LED灯等产品,在产品分类披露上与公司存在差异;(2)应用领域存在差异。富满微LED控制及驱动类芯片主要应用于LED显示屏领域,公司显示驱动芯片产品除了应用LED显示屏领域外,还用于LED智能景观领域。

  二、说明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双增长,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公司近两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情况

  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公司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分析

  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66.93万元,较上年减少31,218.8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减少18,839.40万元,主要系①由于需求端疲软及市场竞争加剧,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下降了3,810.29万元,相关经营现金流入有所下降;②因下游客户回款放缓,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增加了5,322.67万元,导致经营现金流入下降;③由于公司2024年扩大了用以支付供应商款项的票据背书规模,使得公司2024年到期承兑及贴现的票据金额较上年大幅度减少8,923.21万元,相关经营现金流入下降。

  (2)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减少3,315.85万元,主要系上年公司收到退回的企业所得税880.56万元及退回留底增值税2,555.23万元,合计3,435.80万元,本年度仅收到退回企业所得税115.62万元。

  (3)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6,517.32万元,主要系①上年公司收到了供应商退回的大额产能保证金,本年度无产能保证金退回,使得公司本年收到的产能保证金、押金、备用金、往来款等较上年减少了4,942.77万元;②公司本年度收到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减少995.31万元;③公司为提高收益扩大了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金融资产的购买规模,因此公司本年度存款利息收入较去年减少579.24万元。

  以上因素使得公司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大幅度下降,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大幅下降。因此,公司营业收入减少、净利润增加,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具有合理性,公司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经营业绩情况相匹配。

  三、结合不同产品市场需求、市场竞争格局、价格、销量及原材料成本波动等因素,分析各类产品收入、毛利率变动情况

  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25.12%,较去年同期14.99%上升10.13个百分点。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58,730.72万元,较去年同期62,902.91万元下降6.63%。

  (一)市场需求、市场竞争格局对收入及毛利率影响分析

  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显示驱动产品和线性电源产品,合计占比均在92%以上,2023年度和2024年度线性电源产品收入及毛利率变化较小,公司将主要围绕显示驱动产品展开分析阐述。

  1、根据TrendForce研究统计,全球LED显示屏市场规模预计将从2022年的67.93亿美元增加到2025年的109.21亿美元,展现出稳健的增长趋势。2024年,小间距和微间距LED显示屏继续作为市场的主要推动力,市场渗透率持续提升,尤其是像素间距≤P1.0的LED显示屏市场增长明显;不过受价格持续下跌的影响,大多数厂商营收持平或者下滑。显示屏驱动芯片行业集中度高,主要参与者为集创北方、聚积科技、公司与富满微等。2024年,由于市场整体需求不振,用户预算收缩,市场竞争持续白热化,而微间距进程并未明显提速;价格战激烈,各环节毛利率明显缩水。供应链扁平化,屏厂直供终端比例提升,渠道商转向集成服务,倒逼厂商成本控制与交付能力升级。

  2、户外景观亮化项目近几年受政策禁令,能耗双控及地方债务冲击较大,超大体量的城市亮化项目基本停滞。景观亮化类驱动芯片下游应用逐步向智能家居、商业装饰、汽车氛围、电竞氛围、专业舞台灯光等领域拓展,随着智能家居普及、电竞产业爆发、汽车氛围等需求逐步上升,RGB幻彩灯市场持续扩张。基于终端市场需求,公司优化产品结构,智能景观产品销量大幅提升,目前智能景观驱动领域主要参与者为公司,暂无其他可比上市公司。

  (二)价格、销量及原材料成本波动对收入及毛利率影响分析

  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2024年综合毛利率为24.36%,较去年同期14.64%增加9.72个百分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超过95%且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较大,营业收入及毛利变动主要系受主营业务影响,以下通过分析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情况对营业收入及综合毛利率变化进行说明。

  1、公司近两年主营业务各类产品收入、销量、单价情况

  为便于对比,公司将对外销售产品按芯片产品和晶圆产品进行对比分析;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产品和晶圆产品销量和单价已申请豁免披露。

  202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6.63%,主要系芯片产品收入下降13.11%导致。其中,受销量下降及单价下降双重影响,显示屏驱动芯片收入同比下降了24.25%,导致芯片产品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

  晶圆产品2024年收入同比增长45.17%,主要系销量较去年同期大幅度上升所致。

  2、公司不同产品的价格、销量及原材料成本波动对毛利率的影响

  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各类产品的单价、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注:①单价变动影响=(本期单价-上期单位成本)/本期单价-(上期单价-上期单位成本)/上期单价;②单位成本变动影响=(本期单价-本期单位成本)/本期单价-(本期单价-上期单位成本)/本期单价。

  从上表可以看出,2024年公司销售价格下降毛利率上升主要系产品单位成本下降幅度超过产品单价下降幅度导致。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的收入成本明细表,核查公司各产品类别的收入、单位成本情况,并与上年同期进行对比,分析收入和毛利率波动的原因。

  2、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类似产品的毛利率,分析公司毛利率增长的合理性。

  3、获取公司本期和上年同期的财务报表及编制过程,分析公司现金流量净额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4、查阅同行业公司及下游客户公开披露资料,了解公司主要产品下游市场需求情况、市场竞争格局。

  5、获取公司的采购明细表,分析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化趋势,分析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动情况。结合公司的收入成本明细表,分析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单价、销售数量、单位成本的变动情况以及对毛利率的影响。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2024年度公司毛利率增长主要受低毛利率的显示驱动类产品收入占比下降及显示屏类产品单位成本大幅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公司一致,公司毛利率变动具有合理性。

  2、202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大幅减少,主要受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税费返还、大额产能保证金等现金流项目变化的影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具有合理性,公司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经营业绩情况相匹配。

  3、公司2024年销售价格下降、毛利率上升,主要系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度下降导致产品单位成本下降幅度超过产品单价下降幅度,公司销售价格及毛利率变动情况与实际业务情况相匹配。

  问题二、关于主要客户与供应商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5,467.2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3.36%。公司实现经销收入3.75亿元,同比增长12%,占营收的比例为62%。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4,294.9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7.39%。

  请公司:(1)补充说明经销及直销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基本情况、主要销售产品、销售收入、期末库存、销售回款,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潜在关联关系或其他资金往来;(2)对于销售金额变动较大的客户,结合细分行业景气度、同类产品其他客户销售情况及2025年一季度销售收入变动情况,说明变动原因及合理性;(3)对于主要经销商客户,说明订单的合同签订时间、发货时间、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是否存在发货至收入确认间隔时间显著较长的订单,是否存在经销商压货或期后退货情形,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4)补充说明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基本情况、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变动原因、合作历史、付款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

  【公司回复】

  一、补充说明经销及直销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基本情况、主要销售产品、销售收入、期末库存、销售回款,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潜在关联关系或其他资金往来

  (一)公司经销及直销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直销前五大客户基本情况、主要销售产品、销售收入、销售回款、期末库存等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对于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销售额合并披露,下同。

  注2:客户一采用VMI仓模式(客户根据实际情况使用VMI仓库存产品,月末与公司对账,未使用库存产品仍归属公司)。

  注3:客户三2024年全年采购及期末库存晶圆片数量、折合DICE数量及对应金额已申请豁免披露。客户三期末库存量较大,主要原因为回函中将晶圆数量换算成DICE数量,统一按芯片颗数列示,客户三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备货,不存在库存积压情况。

  注4:客户五出于自身考虑未予回函提供库存数据,邮件回复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备货,不存在库存积压情况。

  2024年度,公司经销前五大客户基本情况、主要销售产品、销售收入、销售回款、期末库存等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对于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销售额合并披露,下同。

  公司经销及直销前五大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潜在关联关系或其他资金往来。

  二、对于销售金额变动较大的客户,结合细分行业景气度、同类产品其他客户销售情况及2025年一季度销售收入变动情况,说明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经销及直销前五大客户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年销售金额较上年上升或下降超过30%的客户,为客户六、客户三和客户四(销售智能景观类产品金额增长较大)、客户一(销售显示屏类产品金额下降较大)。

  客户六智能景观2024年收入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

  ①智能景观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拓宽,从原来的应用于城市亮化工程类项目、灯带领域,逐步向智能家居、商业装饰、汽车氛围、电竞氛围、专业舞台灯光等领域拓展。随着应用领域的拓宽,公司不断推出新产品满足下游市场需求,产品销量逐步上升;

  ②2024年公司调整营销策略,为了提升智能景观产品市场占有率,公司全面放开所有经销商智能景观产品的经销资格,丰富了客户六智能景观产品矩阵,助力其智能景观产品推广力度;

  ③客户六在照明及电源行业深耕多年,凭借其丰富的服务经验积累了稳定的客户网络,同时持续拓展业务版图,积极开发新兴市场与潜在客户资源。2024年度其下游客户成功开拓海外电商渠道、导入新能源汽车领域等,因此客户六智能景观产品的市场份额得以较快提升。

  (一)细分行业景气度变动情况

  1、智能景观行业景气度变动情况

  景观照明是艺术与科学的结合,涉及光学、美学、电学、建筑学、计算机等多学科的综合运用,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程。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与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照明不再仅满足基础功能需求,而是更加注重与城市文化、艺术表现及技术创新的深度融合。

  夜间经济的繁荣程度,是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经济开放度和活跃度的“晴雨表”。由中国商业联合会等机构发布的《2024中国夜间经济发展报告》显示,2024年,中国各地关于夜间经济消费的新政策不断出台,鼓励夜间餐饮、文化娱乐、旅游等活动,加快夜经济高质量繁荣发展,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RGB幻彩灯(RGB LED Lighting)是一种基于红、绿、蓝三基色混光技术的可编程照明及显示产品,户外景观亮化项目近几年受政策禁令,能耗双控及地方债务冲击较大,超大体量的城市亮化项目基本停滞。景观亮化类驱动芯片下游应用逐步向智能家居、商业装饰、汽车氛围、电竞氛围、专业舞台灯光等领域拓展,随着智能家居普及、电竞产业爆发、汽车氛围等需求逐步上升,RGB幻彩灯市场持续扩张。

  2、显示屏行业景气度变动情况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LED显示屏生产和消费国,在全球LED显示市场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2024年,由于市场整体需求不振,用户预算收缩,市场竞争持续白热化,而微间距进程并未明显提速,销额增长低于销量增长,国内市场呈现增量不增收之势。根据TrendForce研究统计,2024年显示屏驱动芯片需求量保持成长,不过受价格持续下跌的影响,大多数厂商营收持平或者下滑。

  (二)智能景观产品线前五大客户变动情况

  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智能景观产品线分客户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智能景观类产品2024年营业收入为14,986.09万元,2023年为11,620.59万元,同比上升28.96%;主要原因系公司基于终端市场需求,优化产品结构,智能景观产品销量大幅提升;公司智能景观产品线前五大客户中,除客户十四交易额下降外,其他客户交易额均实现增长;客户六、客户三及客户四收入增长具有合理性。

  (三)显示屏产品线前五大客户变动情况

  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显示屏产品线分客户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显示屏类产品2024年营业收入为24,735.33万元,2023年为32,660.65万元,同比下降24.27%;主要原因系显示屏细分领域行业景气度较低,显示屏类产品单价及销售数量均下降导致;前五大客户整体同比下降14.45%;客户一营收下降具有合理性。

  (四)销售金额变动较大客户2025年第一季度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销客户客户六2025年第一季度收入同比变动较小,基本持平。客户三、客户四、客户一均为直销客户,2025年一季度收入变动主要与其自身经营情况及备货策略有关。

  三、对于主要经销商客户,说明订单的合同签订时间、发货时间、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是否存在发货至收入确认间隔时间显著较长的订单,是否存在经销商压货或期后退货情形,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公司经销模式销售产品主要通过自送或快递公司进行承运,客户在收到货物时会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装箱等情况进行验收,公司根据货物流信息显示被签收或收到客户回签的送货单,视为验收合格,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据此确认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十三条之规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企业应当考虑下列迹象:(一)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二)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三)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四)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六)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公司对经销商采取买断式销售模式,经销商在签收商品后即获得商品的所有权和控制权。自公司上市以来,对经销商销售模式及相应的收入确认政策始终保持一致,未发生变化,公司对经销模式相关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2024年,公司前五大经销商客户订单的签订时间、发货时间、收入确认时点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前五大经销商客户在2024年签收以及2024年发货2025年签收的情况,公司经销模式销售的发货至收入确认间隔时间集中在7天以内,少量在15-30天,不存在发货至收入确认间隔时间显著较长的订单。

  根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5月31日主要经销商客户从公司采购商品的库存情况,不存在经销商压货的情形;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报告期内销售的经销商收入在期后退货的金额为26.90万元,不存在大批量退货的情形。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发货至收入确认间隔时间显著较长的订单,不存在经销商压货情形,不存在期后大额销售退货情形,公司相关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四、补充说明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基本情况、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变动原因、合作历史、付款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

  2024年度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分别为供应商一、供应商二、供应商三、供应商四、供应商五;其中供应商一、供应商二、供应商三、供应商五主要为晶圆供应商;供应商四为封装材料供应商。

  (一)前五大供应商基本情况、采购内容、合作历史、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二)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付款情况、变动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变动原因主要为:

  (1)晶圆代工企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企业,生产厂商的集中度较高,公司供应商结构较为稳定。公司的晶圆供应商主要为供应商一、供应商二、供应商三和供应商五等大型晶圆制造厂,供应商整体保持稳定,变化较小。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额有所波动,主要受供应商产能情况、供应商制造工艺水平和公司根据市场和自身产品安排采购订单的影响。

  (2)公司自2014年开始布局封测产业链,封测材料的需求相应呈上升趋势。2024年度,两个封测子公司山东贞明和铜陵碁明年封测产能已达46亿颗,随着封装产能规模的扩大,封装材料采购需求相应增长。供应商四成为2023年度及2024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之一。

  综上,公司2024年前五大供应商变动原因具有合理性,公司与前五大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的销售负责人,了解主要客户合作模式、合作历史、成立时间、主营业务;检查银行流水,核实公司与客户的回款情况。

  2、取得公司本年及上年销售明细表,分析公司的主要客户及变动情况。

  3、对主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函证主要客户的期末库存情况。

  4、取得公司销售明细表,根据销售明细表中的订单日期、发货日期、签收日期分析是否存在发货至收入确认间隔时间显著较长的情形。

  5、查阅公司与主要经销商客户的合同,了解客户销售合同的条款,评价公司收入确认方法是否恰当,分析相关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的确定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和公司的经营模式。

  6、访谈公司的采购负责人,了解主要供应商合作模式、合作历史、成立时间、主营业务、关联关系;检查银行流水,核实公司与供应商的付款情况。

  7、取得公司采购明细表,分析公司的主要供应商结构及变动情况。

  8、通过查询公开信息,核实公司与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经销及直销前五大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经销及直销前五大客户与公司除货款相关资金往来之外,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

  2、受智能景观类产品市场需求增加影响,客户六、客户三和客户四等客户在2024年销售收入增加较大;受显示屏行业景气度下降影响,客户一在2024年销售收入下降较大。公司对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变动情况与产品市场需求变化情况相匹配。

  3、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发货至收入确认间隔时间显著较长的订单,不存在经销商压货情形,不存在期后大额销售退货情形;公司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4、2024年前五大供应商变动原因具有合理性,公司与前五大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问题三、关于应收款项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45亿元,同比增长53%,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98%,坏账准备期末余额811万。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占比49%。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5,429万元,期末终止确认金额7377万元。应收票据期末余额1亿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请公司:(1)补充说明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名称、销售内容、金额、账龄、信用政策、期后回款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坏账计提是否合理、充分;(2)说明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的划分标准、期后承兑情况、应收款项融资终止确认的依据。

  【公司回复】

  一、补充说明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名称、销售内容、金额、账龄、信用政策、期后回款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坏账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一)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情况

  2024年,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名称、销售内容、金额、账龄、信用政策、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期后回款统计截至2025年6月12日。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比为49.23%,账龄均为一年以内。截至2025年6月12日,除客户二外其余客户均全部回款;根据客户二出具的回款计划确认书,预计2025年6月继续回款685.74万元,预计至2025年6月末的期后回款比例将达到91.09%。

  (二)应收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5,306.24万元,较去年账面余额上升53.31%,主要系部分客户延期付款所致。

  (三)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合理、计提充分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坏账计提政策对比情况如下:

  

  注: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年报及招股说明书

  2024年12月31日,公司1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为97.98%。公司1年以内应收账款按照5%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坏账计提政策具有谨慎性,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相比,公司的坏账计提政策亦符合行业惯例。截至2025年6月12日,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为88.36%,整体回款情况良好。

  综上,公司2024年应收账款大幅增长主要系部分客户延期付款所致;公司2024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金额合理、充分。

  二、说明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的划分标准、期后承兑情况、应收款项融资终止确认的依据

  (一)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的划分标准

  公司所收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同时公司对应收票据的日常管理既有对外背书转让又兼有到期承兑收取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第十八条之规定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一)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二)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按照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6+9”银行承兑的票据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记入“应收款项融资”。对于除“6+9”银行之外的中小银行承兑的票据,公司在对外背书转让时,考虑到其相对风险较高,因背书或贴现不影响追索权,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仍没有转移,故未终止确认,财务账面上继续作为应收票据管理;对于该部分票据,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符合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故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其中“6+9”银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浙商银行)

  公司关于银行承兑汇票的分类划分准确,相关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期后承兑情况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所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202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余额为10,001.31万元,截至2025年5月31日,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为1,135.01万元,其余均已到期承兑;202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为5,429.42万元,截至2025年5月31日,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为1,643.58万元,其余均已到期承兑。

  (三)应收款项融资终止确认的依据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第五条规定,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本准则关于终止确认的规定。同时第七条规定,企业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2018年修订)指出:“关于这里所指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企业应当根据金融资产的具体特征作出判断。需要考虑的风险类型通常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外汇风险、逾期未付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或报酬)、权益价格风险等。”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如果用于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随着票据的贴现,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经转移给银行,因此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银行,可以终止确认”。

  计入应收款项融资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方为“6+9”银行,承兑方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公司背书和贴现的同时已转移了票据对应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综上,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的划分标准、应收款项融资终止确认的依据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在期后已到期部分均已如期承兑。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了解公司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了解公司的信用政策、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获取并查看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检查信用政策、结算方式与实际回款情况。

  3、获取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主要客户明细表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公开渠道查询了相关客户的经营及信用状况,检查期后回款情况。

  4、获取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政策、公司客户具体情况,分析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谨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获取期末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期后兑付情况;结合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的相关会计处理,以及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信息,判断公司对票据背书转让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2024年应收账款大幅增长主要系部分客户延期付款所致;公司2024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金额合理、充分。

  2、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的划分标准、应收款项融资终止确认的依据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在期后已到期部分均已如期承兑。

  问题四、关于存货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2.83亿元,同比增长8.03%,存货跌价准备5,443万元,其中本期计提3,686万元,转回或转销5,598万元;2023年存货跌价准备7,355万元,新增计提1.05亿元,转回或转销9,022万元。

  请公司:(1)分业务板块列示报告期内存货的主要构成、对应数量及金额、库龄结构、存放情况,说明存货增长的原因;(2)结合存货的类别、库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方法和测试过程、对应在手订单、可变现净值等情况说明近两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3)结合存货转回或转销跌价准备的类型、跌价准备的计提时间、相关存货实现销售情况等,说明近两年转回或转销的原因及合理性,对本期损益的主要影响,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回复】

  一、分业务板块列示报告期内存货的主要构成、对应数量及金额、库龄结构、存放情况,说明存货增长的原因

  (一)2024年末存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2024年末分业务板块存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末,公司存货余额上升2,101.64万元,主要系在产品及半成品上升5,777.64万元;2024年度公司智能景观产品线和线性电源产品线,产销规模上升,存货规模亦相应上升。

  2024年末,公司存货库龄1年以内占比81.16%,同比2023年末上升12.86个百分点;1-2年账龄占比5.74%,同比下降11.19个百分点;2年以上占比13.09%,同比下降1.67个百分点;2024年存货库龄主要为1年以内,库龄结构得到有效改善,但仍存在部分库龄较长的晶圆及芯片未能及时销售。

  二、结合存货的类别、库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方法和测试过程、对应在手订单、可变现净值等情况说明近两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一)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和测试过程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计量,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长库龄的存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其中长库龄是指库龄超过两年的晶圆、委托加工物资(晶圆部分);库龄超过一年的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芯片部分)和在产品及半成品。

  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具体判断如下: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如果前期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完成销售,则对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作转销处理。

  (二)各类库存商品成本及销售价格季度变化情况已申请豁免披露

  2023年及2024年,公司显示驱动-显示屏类产品整体毛利率处于较低水平,主要原因系显示屏类产品销售单价下降导致。

  (三)2023年存货跌价计提金额较高产品的跌价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转回金额为以前年度计提本年度转回,下同。

  (下转C7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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