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25-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663号泰盈汇盈中心14层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6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吉学斌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2人,代表股份755,744,0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2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59,432,9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2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3人,代表股份96,311,1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5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4人,代表股份96,316,2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3人,代表股份96,311,1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5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53,457,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4%;反对1,714,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9%;弃权57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4,029,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60%;反对1,714,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00%;弃权57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4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53,457,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4%;反对1,735,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6%;弃权5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4,029,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60%;反对1,735,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14%;弃权5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53,436,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47%;反对1,761,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0%;弃权5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4,008,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044%;反对1,761,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86%;弃权5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53,362,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9%;反对1,842,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8%;弃权53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3,935,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278%;反对1,842,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26%;弃权53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96%。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53,45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68%;反对1,730,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9%;弃权56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4,024,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10%;反对1,730,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62%;弃权56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2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3,318,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91%;反对1,820,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8%;弃权60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3,890,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19%;反对1,820,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96%;弃权60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85%。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 关于公司2025年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3,370,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59%;反对1,780,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6%;弃权59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3,942,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354%;反对1,780,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84%;弃权59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62%。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3,405,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06%;反对1,732,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2%;弃权60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3,978,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23%;反对1,732,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88%;弃权60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89%。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 ST德豪 编号:2025-28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说明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2日、2025年6月13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 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9.8.1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2、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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