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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1052         证券简称:果麦文化       公告编号:2025-026

  

  股东刘方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刘方先生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刘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2,0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10月6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50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5%),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所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减持计划

  1、拟减持原因:用于股权激励资金周转及个人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及资本公积金转增取得。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50,50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5%。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4、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10月6日)进行(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 拟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并符合已作出承诺的要求。

  (二) 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刘方先生所持有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其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 上述减持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刘方先生将依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价格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刘方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刘方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修订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将严格按规定执行。

  四、 备查文件

  刘方先生出具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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