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0 证券简称:亚通精工 公告编号:2025-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8项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等14项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1、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同时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随之废止。《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
公司监事会取消后,邱林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李军萍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原伟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邱林朋先生、李军萍女士、原伟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邱林朋先生、李军萍女士、原伟超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注: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表述删除或者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他不影响实质内容的修改不再一一列示,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索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后内容相应调整。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二、修订及废止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或废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员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本次《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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