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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87        证券简称:英科再生        公告编号:2025-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16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纬三路山东英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金喆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徐纹纹女士出席会议;高管田婷婷女士、赵京生先生、李志杰先生、李寒铭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注:5%以下股东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1-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第1-3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第1-3项议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石百新律师、李萌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88087   证券简称:英科再生   公告编号:2025-034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2024年11月29日-2025年5月2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核查对象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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