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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监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余晖晟先生的辞职报告。余晖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余晖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余晖晟先生在相关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余晖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说明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补选刘长寿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17日

  附件:刘长寿先生简历

  刘长寿先生,1967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国营泰兴染料化工总厂核算员、国营泰兴染料化工总厂102厂出纳、泰兴市锦江化工有限公司总帐会计、泰兴锦港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账会计。2018年8月至今在公司任职,历任会计组长、会计主管。

  截至目前,刘长寿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泰州同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075%股份。刘长寿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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