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5)第010025号],确认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2,474,692元变更为92,707,940元。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3,248股,于2025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二、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与监事、监事会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其他相关制度亦作出相应修订。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职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止。
三、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应内容进行同步修订。同时,为了进一步强化公司的内部管理工作,董事会同意新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上述拟制定、修订的制度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同步实施。部分修订后的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下转D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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