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3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微信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其中:不存在监事委托出席的情况、亦不存在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情况),不存在监事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美绚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原定任期至2026年5月11日届满,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拟提前换届选举。
换届后新一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两名,由公司控股股东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钟凯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由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林美绚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的现任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勤勉尽职原则,提请确认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监事薪酬具体为:
监事林美绚女士、赵庚生先生、陈小春女士按照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所任职务,分别领取职务薪酬人民币25.57万元(含税)、34.76万元(含税)、15.42万元(含税),不再额外领取监事薪酬。
关联监事林美绚女士、赵庚生先生、陈小春女士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39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原定任期至2026年5月11日届满,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拟提前换届选举,现将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选举的程序、任职资格以及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两名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监事会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和程序
(一)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候选人;
(二)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监事候选人,在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前向召集人提出股东大会提案,或者依照规定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通过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方式提出;
(三)监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
(四)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确认其被公司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三、监事的选举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股东大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监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四、本次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提名,并经过资格审查且征询监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监事会提名钟凯伦先生、林美绚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的工作履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五、其他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2、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已选举陈小春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陈小春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6月18日
候选人履历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履历:
钟凯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担任衢州海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综合部总监兼市场部总监。2023年1月至今,任衢州智造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岗主管。
林美绚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9月至2023年1月历任公司行政部门职员、副经理、经理、行政总监、工会主席等职务,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集团总裁办公室副主任。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36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微信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其中:不存在董事委托出席的情况、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名),不存在董事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名优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原定任期至2026年5月11日届满,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前换届选举。
换届后新一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四名,由公司控股股东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苏凯先生、刘亚利女士、郑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王培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由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选举产生的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现任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提名委员会意见:经审阅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并充分了解上述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和专业素养等情况后,我们认为苏凯先生、刘亚利女士、郑波女士、王培玉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列示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因此,同意提名苏凯先生、刘亚利女士、郑波女士、王培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原定任期至2026年5月11日届满,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前换届选举。
换届后新一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由公司控股股东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吴熙君女士、于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下同),由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林长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由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现任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提名委员会意见:经审阅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并充分了解上述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和专业素养等情况后,我们认为吴熙君女士、于震先生、林长鸿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列示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因此,同意提名吴熙君女士、于震先生、林长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根据《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以及控股股东的决策,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信息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变更前注册地址: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北郊工业区(二围工业区)、4A2-2片区,2M4片区,13-02片区A-F座;
变更后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602室;
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此项议案审议通过后,落实并办理与注册地址变更相关的全部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勤勉尽职原则,提请确认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董事薪酬具体为:
董事长谢名优先生2024年度领取董事薪酬人民币58.49万元(含税);
董事黄晓佳先生2024年度在全资子公司领取职务薪酬人民币120.39万元(含税),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董事王培玉先生、李治军先生2024年度在公司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谢名优先生、黄晓佳先生、王培玉先生、李治军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薪酬与考委员会委员王培玉先生回避表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董事薪酬方案,统筹考虑了非独立董事的任职情况,遵循了勤勉尽职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勤勉尽职原则,提请确认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董事薪酬具体为:
按照每年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人民币8万元(不含税)的标准,根据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的实际任职期间,分别向独立董事刘伟先生、王海燕先生、林长鸿先生发放津贴人民币9.52万元(含税)、9.52万元(含税)、9.52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刘伟先生、王海燕先生、林长鸿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因薪酬与考委员会委员王海燕先生、林长鸿先生需回避表决,导致回避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不足最低法定人数要求,因此直接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38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原定任期至2026年5月11日届满,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前换届选举,现将第六届董事会相关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选举的程序、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有四名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程序
(一)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前向召集人提出股东大会提案;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前向召集人提出股东大会提案,或者依照规定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通过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方式提出;
(三)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
提名董事时,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将提名提案、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候选人的声明或承诺告知股东,并发布“董事选举提示性公告”,详细披露董事人数、提名人资格、候选人资格、候选人初步审查程序等内容,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确认其被公司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五)公司应在选举董事相关的股东大会上增加董事候选人发言环节,由董事候选人介绍自身情况、工作履历和上任后工作计划,加强候选董事与股东的沟通和互动,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三、董事的选举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股东大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在累积投票制下,独立董事应当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开进行选举。
四、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提名,并经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下列七位董事候选人:提名苏凯先生、刘亚利女士、郑波女士、王培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吴熙君女士、于震先生、林长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候选人的工作履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五、其他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候选人履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
苏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担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副总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副总经理、衢州智造新城管委会副主任。2025年1月至今,任衢州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亚利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3年1月至今,任衢州综合保税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郑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担任衢州市信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2月至今,任衢州智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培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至2010年任汕头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起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集团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兼集团总裁,并兼任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汕头东峰医药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贵州千叶药品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
吴熙君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会计师、经济师(税务类)。曾担任浙江省机电集团、杭钢集团、农发集团、巨化集团、安邦护卫等省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专职监事;2020年至2024年12月任浙江省属企业第三监事组组长,浙江省能源集团、杭钢集团、巨化集团监事会副监事长。
于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担任美国范德堡(Vanderbilt University)大学访问学者。2015年9月至今,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导师(金融学)。
林长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10月至今从事法律工作,现任职于广东明祥律师事务所,为该所合伙人,并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40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原定任期至2026年5月11日届满,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拟提前换届选举。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选举陈小春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陈小春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监事会之日起计算。
陈小春女士工作履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6月18日
职工代表监事履历
陈小春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6月至今先后任职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广东凯文印刷有限公司财务部、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财务部及上海东峰医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集团财务部资深财务经理、并兼任汕头东峰医药包装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汕头博盛复合集流体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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