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5-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5月1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78名激励对象授予1,328.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68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4)。
目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完成缴款。在缴款过程中,因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涉及调减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实际共有175名激励对象完成认购1,313.00万股限制性股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5月29日出具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8Z0064号),截至2025年5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7,457.84万元。
本次授予175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共计1,313.00万股,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经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上述用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的1,313.00万股回购股份将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变更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注:1、本次变动前股本数据采用2025年6月16日的股本结构数据。
2、公司股本结构的实际变动情况以授予登记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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