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麟北煤业、能动科技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本年向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麟北煤业)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9亿元的财务资助,用于其置换本年到期委托贷款,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年利率3.2%,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10日分别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向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陕能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麟北煤业、能动科技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财务资助进展情况
为保证麟北煤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与麟北煤业签署了本年首笔《现金管理电子委贷子协议》,本协议项下委托贷款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至2026年9月20日,公司向麟北煤业提供总额为6亿元的财务资助,本次借款利率3.2%,主要内容如下:
1.财务资助金额:总额度为6亿元,在额度范围根据麟北煤业实际经营需要分笔给付,根据实际借款金额按季付息,到期还本。
2.资金用途:用于麟北煤业置换公司向其上年发放本年到期的委托贷款。
3.借款利率:借款年利率为3.2%,每一笔借款的利息应以计息期间的实际天数在一年 360天的基础上计算。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麟北煤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全面参与其生产经营管理,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麟北煤业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其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加强对其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控制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本次借款主要用于麟北煤业委托贷款到期置换,有助于缓解麟北煤业资金压力,促进麟北煤业及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平稳运行,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现金管理电子委贷子协议》。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2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25年5月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50,000,000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为1,350,000,000.00元(含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2025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的情况。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派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红派息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2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17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45号陕西投资大厦18层
咨询联系人:任还元
咨询电话(传真):029-63355307
咨询邮箱:SXNY@sxnyvip.com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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