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5-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3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7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77号成都中国太平金融大厦37楼。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以上议案涉及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7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
2、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77号成都中国太平金融大厦37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陈丽竹 杨天天
2、联系电话:028-85003688 传真:028-85003588
3、工作邮箱:zqb@cdlq.com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委托授权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8
2、投票简称:成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总票数不得超过表决人拥有的选举票数,未填报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5-034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前次股东大会未获通过议案
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股东会未获通过议案的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该议案因部分参会股东未投票默认弃权而未获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3,756,2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250%;反对1,82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652%;弃权155,835,6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784,4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90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3,756,2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1181%;反对1,82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634%;弃权20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85%。
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议案内容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及其理由
经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再次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
三、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必要性及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必要性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公司核心治理与运营团队,其薪酬方案的确定是公司治理架构中的关键环节。合理的薪酬体系能够明确权责利关系,确保公司决策与管理机制有效运行,若薪酬方案未能及时确定,可能影响治理流程的有序推进,进而对公司战略执行效率产生负面影响。且根据《公司法》等法规,股东会对董监高薪酬具有法定决策权,再次提交审议既是落实合规要求、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的必要举措,也为进一步沟通股东意见、完善方案合理性提供机会。
(二)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提请股东会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再次直接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其他说明
本次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不涉及对原议案的补充、调整。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5-033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公司结合内部管理工作调整的实际情况,决定调整内部审计负责人,黄屯先生因离职不再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与提名,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王敏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敏先生简历:
王敏先生,1984年3月生,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本科学历。王敏先生历任公司项目经理、设施分公司经理,现任项目公司总经理。王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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