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27版)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因新增、删除、合并、分列导致的条款编号调整等不再逐条列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31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4日
至2025年7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25年6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 特别决议议案:1、4、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10、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16:00以后将不再办理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5、以上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在邮件或传真上注明“鸿远电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
联系人:张成、张北童
联系电话:010-52270567、010-52270500-623
传真:010-52270569
电子邮件:603267@yldz.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28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监事及相关参会人员发出。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褚彬池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2人,实际出席监事2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免去监事会主席职务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免去监事会主席陈天畏女士的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27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发出。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章程修订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取消监事会主席职务,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名郑红、刘辰、郑小丹、李永强、王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参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名古群、张文亮、钟凯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参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津贴制,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4.29万元(税前),按月平均发放,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古群女士拟连选连任为公司独立董事,其2025年度薪酬方案按照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关联董事古群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职工董事薪酬按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名称修订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并修订其条款。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7月4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一)、(二)、(三)、(四)、(五)、(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0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知青、北京市无线电元件六厂干部,北京元六电子中心董事长、总经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曾获得北京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原信息产业部载人航天工程“个人三等功”荣誉称号等奖项。截至本公告日,郑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6,545,460股,与本次董事候选人郑小丹女士系父女关系,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经查询诚信档案,其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
刘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9月出生,中专学历,初级工程师职称。曾任北京市无线电元件六厂干部,北京元六电子中心副总经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刘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120,000股,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经查询诚信档案,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
郑小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5月出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EMBA,助理经济师职称。曾任北京中标方圆防伪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营销中心副主任。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元六鸿远(成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兴意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红丹枫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本公告日,郑小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290,284股,与本次董事候选人郑红先生系父女关系,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经查询诚信档案,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
李永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10月出生,硕士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师、助理经理,易大宗控股有限公司(原永晖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截至本公告日,李永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8,182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经查询诚信档案,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
王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成都宏明电子科大新材料有限公司副厂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鸿鑫特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元六鸿远(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截至本公告日,王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经查询诚信档案,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古群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4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西南计算机工业公司程序设计员,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主任、副秘书长、秘书长,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智多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全国频率控制和选择用压电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2)主任委员,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古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的情形,经查询诚信档案,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符合《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条件的规定。
张文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联工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法务专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主办律师,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十二届竞争与反垄断专业委员会委员。截至本公告日,张文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经查询诚信档案,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符合《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条件的规定。
钟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11月出生,博士学历。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讲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MBA中心主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钟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经查询诚信档案,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符合《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条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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