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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1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25年6月16日下午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会议由董事长刘磅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洪泽区人民医院PPP项目合作、转让子公司股权及债务重组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洪泽区人民医院PPP项目合作、转让子公司股权及债务重组的公告》。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 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21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于2025年6月16日下午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继朝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吕枫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洪泽区人民医院PPP项目合作、转让子公司股权及债务重组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洪泽区人民医院PPP项目合作、转让子公司股权及债务重组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21证券简称:达实智能公告编号:2025-048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洪泽区人民医院PPP项目合作、转让子公司股权及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拟终止洪泽区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PPP项目,将持有的江苏洪泽湖达实智慧医养有限公司69.7673%股权以人民币1.65亿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江苏洪泽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时,通过债务重组,将公司对洪泽湖达实合计2.05亿元债权以4788万元回收。本次交易如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当期利润总额影响为-3.09亿元,增加公司现金约2.13亿元,减少公司负债约10.55亿元,解除银行担保责任约8.17亿元。

  虽然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但协议签署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各方内部有效决策机构决议及相关监管部门批准,本次事项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 交易概述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洪泽区人民医院PPP项目合作、转让子公司股权及债务重组的议案》,拟终止洪泽区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PPP项目”),并将控股子公司江苏洪泽湖达实智慧医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洪泽湖达实”)69.7673%股权以人民币1.65亿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江苏洪泽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泽湖建投”)。同时,通过债务重组,将公司对洪泽湖达实合计2.05亿元债权以4788万元回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处理与本交易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的签署、补充、修订等事宜。

  本次终止洪泽区人民医院PPP项目合作、转让子公司股权及债务重组为一揽子交易,交易完成后,所有就PPP项目协议及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权利义务全面终止,公司不再持有洪泽湖达实股权,洪泽湖达实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无需取得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同意。

  二、 交易背景

  达实智能基于物联网技术,为用户提供全生命周期智慧服务,产品及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医院等场景。自2017年以来,来自医院用户的营业收入一直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30%以上。为加强主业,深入推进公司在智慧医疗领域的创新实践及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号召,公司于2017年和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联合体)与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署了《洪泽区人民医院易地新建工程PPP合同协议书》,以PPP模式投资建设洪泽区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总投资额15.71亿元。根据合同约定,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指定的江苏洪泽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江苏洪泽湖达实智慧医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洪泽湖达实”),经达实智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3.3亿元人民币发起设立江苏洪泽湖达实智慧医养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智慧医院PPP项目签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2019年,洪泽湖达实向银行申请金额11亿元的贷款,用于洪泽区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项目建设,经达实智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上述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

  截至2025年5月31日,达实智能对洪泽湖达实账面长期股权投资成本32,890万元,账面应收洪泽湖达实工程款项合计15,379.74万元,账面应收借款本金4,788万元,利息382.04万元。

  项目于2023年7月投入运营后,因医院诊疗服务收入不达预期,项目公司回款受到制约,已出现现金流动性压力。为保证项目公司持续运营,保证当地民生服务不受影响,地方政府提议终止PPP合作模式并回购项目公司股权。综合考虑项目经济价值及社会价值,以及维持项目运转对公司所造成的财务负担,为降低公司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卫健委”)及政府方代表签署了《洪泽区人民医院异地工程PPP项目终止合作磋商备忘录》,对签署正式的《洪泽区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PPP项目合同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及《股权转让及债务重组协议》(以下简称“股转及债务重组协议”)事项达成了初步意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备忘录暨筹划终止洪泽区人民医院PPP项目合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江苏洪泽湖达实智慧医养有限公司。

  2. 注册时间:2017-11-02。

  3. 注册地址: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街道鄱阳湖路南侧、临河东路东侧。

  4. 注册资本:47142.41万元。

  5. 法定代表人:邱佰平。

  6. 股权结构:

  

  7. 经营范围:医养一体化健康服务,健康养生管理及咨询服务,医疗和健康养生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9. 经核查,交易标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 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洪泽湖达实股权,洪泽湖达实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交易标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司法查封或冻结情况。

  四、 交易的定价情况

  1. 公司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鹏信”)对洪泽湖达实进行审计、评估,上述机构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2. 深圳鹏信出具了鹏信资评报字[2025]第S308号《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江苏洪泽湖达实智慧医养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洪泽湖达实评估基准日(2025年5月31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5,295.60万元,评估增值-22,202.43万元,评估后净资产价值为23,093.17万元,达实智能持有的69.7673%的股东权益价值为16,111.48万元。

  3. 依据深圳鹏信出具的鹏信咨询字[2025]第423号《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债权所涉及持有的江苏洪泽湖达实智慧医养有限公司债权价值分析报告》,本次债权价值分析基准日为2025年5月31日。本报告采用市场价值类型对债权价值进行分析。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分析对象在分析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对洪泽湖达实不含借款本金的债权合计金额为157,617,758.67元。经评估,达实智能拟转让债权所涉及持有的洪泽湖达实的不含借款本金的债权价值为606,800.00元。

  4.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对洪泽湖达实提供的股东借款本金合计为4788万元。

  5. 本次终止洪泽区人民医院PPP项目合作、转让子公司股权及债务重组为一揽子交易,经各方友好协商,股权转让及债务重组总计人民币2.13亿元。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

  五、 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一) PPP项目终止协议的交易对手方

  1. 单位名称: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829MB04417707。

  3. 机构类型:机关。

  4.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北路6号公共卫生中心。

  5. 成立日期:2019年2月1日。

  6. 负责人:席黎明。

  7. 宗旨和业务范围: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是淮安市洪泽区政府主管卫生健康业务的工作部门,主要围绕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辖区内履行卫生健康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

  8. 卫健委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的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纠纷。

  9. 经核查,卫健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 股权转让及债务重组协议的交易对手方

  1. 公司名称:江苏洪泽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29699303370E。

  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 注册时间:2009-12-17。

  5. 注册地址:洪泽县城人民路12号。

  6.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7. 法定代表人:杨忠明。

  8.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资;土地整理和开发;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农业综合开发提供服务;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和配套项目开发;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限有资质的子公司经营);园林绿化项目投资;地下管线投资、建设、经营;项目融资和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和资本运营;河道采砂;普通货物运输、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出租客运(限有资质的子公司经营);经授权的城市广告发布权、探矿权、地热开采权、国有场地使用权、国有商标等无形资产经营;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谷物种植;蔬菜种植;水果种植;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 股东信息:江苏洪泽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该公司由淮安市洪泽区财政局(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100%持股。

  10.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4.69亿元,负债总额119.15亿元,净资产65.54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0.19亿元,利润总额1.08亿元,净利润1.07亿元。

  11. 洪泽湖建投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的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纠纷。

  12. 经核查,洪泽湖建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股权转让及债务重组协议的担保方

  1. 公司名称:江苏洪泽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泽湖投控”)。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29MA1WM9LW8N。

  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 注册时间:2018-05-31。

  5. 注册地址: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街道益寿路142号。

  6. 注册资本:180000万元。

  7. 法定代表人:杨忠明。

  8.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房地产开发经营;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河道采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旅游业务;住宿服务;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屋拆迁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品牌管理;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水果种植;谷物种植;蔬菜种植;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城乡市容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 股东信息:淮安市洪泽区财政局(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100%持股。

  10.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根据2024年年报集团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267.59亿元,负债总额156.12亿元,资产负债率58.34%,收入16.13亿元,净利润1.57亿元;单体报表资产总额112.51亿元,负债总额2.21亿元,资产负债率1.96%,收入0.88亿元,净利润0.35亿元。

  11. 洪泽湖投控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的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纠纷。

  12. 经核查,洪泽湖投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债务重组协议的交易对手方

  1. 公司名称:江苏洪泽湖达实智慧医养有限公司。

  2. 基本情况详见“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六、 交易的主要内容

  1. 卫健委与洪泽湖达实签署《洪泽区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PPP项目合同终止协议》,自终止协议签订生效并全部履行完成后,PPP项目协议及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权利义务全面终止。

  2. 达实智能与洪泽湖达实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将公司对洪泽湖达实合计2.05亿元债权以4788万元回收。洪泽湖达实按协议偿还达实智能股东借款4788万元。达实智能豁免相应借款全部利息,该利息截至公告披露日已入账金额为382.04万元。因双方同意接受政府方对洪泽湖医养融合体“机电及医疗专项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结算金额的审减,达实智能放弃该项未付工程款债权15,150.89万元。同时达实智能放弃“洪泽湖医养融合体项目传染中心二层负压病房净化工程”合同剩余未付工程款债权94万元、放弃“洪泽湖医养融合体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合同剩余未付工程款债权134.85万元。

  3. 达实智能与洪泽湖建投签订《股权转让及债务重组协议》,达实智能按协议约定将持有的洪泽湖达实69.7673%股权全部转让至洪泽湖建投名下,洪泽湖建投支付股权转让对价1.65亿元,并为洪泽湖达实偿还达实智能的借款4788万元(不计息)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江苏洪泽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价款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4. 上述协议须以达实智能银团解保手续办理完成为签署条件,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七、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PPP合作并转让项目公司股权,是政府基于有效整合当地资源及公司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实际情况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有效整合资源,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交易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2025年度产生如下财务影响:

  

  其中,对利润总额造成的3.09亿元负面影响,包括股权转让损失1.51亿元,债务重组损失1.58亿元。

  正式签署股转及债务重组协议并完成移交后,公司不再持有洪泽湖达实股权,洪泽湖达实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本次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次交易对方资产状况与信用状况良好,虽然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但协议签署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各方内部有效决策机构决议及相关监管部门批准,故本次事项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相关协议的具体内容及具体影响金额以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将及时督促交易对方按合同约定完成交易事项,并持续跟进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9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5年7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八届董事会。

  3. 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3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3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7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一路28号达实大厦43楼大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5年6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2025年6月18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可获通过。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时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5年7月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

  2.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硕

  邮编:518057

  电话:0755-26525166

  电子邮箱:das@chn-das.com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 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21”,投票简称为“达实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7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3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代表本人出席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请在对应表决意见栏打“√”。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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