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投资者上海普纲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劲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二、 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收到股东上海普纲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普纲”)出具的《减持进展告知函》。截止2025年6月17日,上海普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60,000股,上海普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500,000股减少至 2,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23%减少至2.77%,上海普纲的一致行动人李劲不在此次减持计划内。截止本公告日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46%减少至6.00%,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三、 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上海普纲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劲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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