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17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骏先生《关于提议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刘骏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如下:
一、 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骏先生
2、提议时间:2025年6月17日
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并建立完善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骏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 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于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四、 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刘骏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刘骏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刘骏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 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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