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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5版)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下转C7版)

  (上接C5版)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联席主承销商联系。

  (七)路演推介安排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拟于2025年6月19日(T-6日)至2025年6月23日(T-4日)期间,视情况向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进行网下推介。路演推介内容不超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范围,不对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作出预测。或有的推介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网下路演推介阶段除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及见证律师以外的人员不得参与网下路演,对面向两家及以上投资者的路演推介活动将进行全程录音。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拟于2025年6月26日(T-1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路演推介内容不超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范围。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25年6月25日(T-2日)刊登的《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二、战略配售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1、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跟投机构为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裕投资”);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屹唐股份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君享1号资管计划”);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类型为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2、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8,86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最终战略配售比例和金额将在2025年6月25日(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配售数量与初始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进行回拨。

  (二)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按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证裕投资。

  2、跟投数量

  根据《实施细则》要求,跟投比例和金额将根据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1)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2)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3)发行规模20亿元以上、不足5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3%,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4)发行规模50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2%,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证裕投资具体跟投金额将在2025年6月25日(T-2日)发行价格确定后明确。

  证裕投资初始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00%,即 1,477.80万股。因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与最终实际发行规模相关,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对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进行调整。

  (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屹唐股份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拟认购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比例不超过10.00%,即不超过2,955.60万股,总投资规模不超过 24,579.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名称: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屹唐股份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1年11月22日

  备案时间:2021年11月24日

  产品编码:STF908

  募集资金规模:24,579.97万元

  认购金额上限:24,579.97万元

  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实际支配主体:实际支配主体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非实际支配主体。

  君享1号资管计划参与对象全部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且均与发行人或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分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参与人姓名、职务与比例等信息具体如下:

  序号

  注1:横华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神州精选4号是离岸基金HGNH Capital Fund认购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RQFII专户,HGNHCapital Fund的认购人是发行人外籍员工或在发行人境外子公司工作的员工。横华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神州精选4号对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认购金额低于HGNHCapital Fund的认购人对该离岸基金的认购金额,系该离岸基金的设立费、管理费、运维费等原因所致;

  注2:横华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神州精选5号是离岸基金Nanhua Fund SPC - China Opportunity One Segregated Portfolio(以下简称“COO SP”)认购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RQFII专户,COO SP的认购人是发行人外籍员工或在发行人境外子公司工作的员工。横华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神州精选5号对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认购金额低于COO SP的认购人对该离岸基金的认购金额,系该离岸基金的设立费、管理费、运维费等原因所致;

  注3:上海义思特科技有限公司系屹唐股份全资子公司屹唐半导体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4: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5:君享1号资管计划所募集资金的10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

  注6:最终认购股数待2025年6月25日(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君享1号资管计划总募集金额为24,579.97万元人民币。其中通过离岸基金HGNH Capital Fund募集资金总额为291.66万美元,通过离岸基金COO SP募集资金总额为366.50万美元,在换汇并扣除相关手续费后,其最终在君享1号资管计划中的认购金额分别为1,441.10万元人民币和2,003.92万元人民币。

  HGNH Capital Fund和COO SP的管理人均为横华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HGNH International Asset Management Co., Limited,曾用名为“Nanhua Asset Management (Hong Kong) Corporation Limited(南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横华国际”),横华国际的基本情况如下:

  机构名称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2号)第三条规定:“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年金基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横华国际于2013年7月15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南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926号),中国证监会核准横华国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

  此外,横华国际于2020年12月23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所载内容如下:

  机构名称

  综上所述,横华国际具备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资格,可以进行境内证券投资,横华国际管理的HGNH Capital Fund和COO SP通过RQFII专户“横华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神州精选4号”和“横华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神州精选5号”认购君享1号资管计划,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HGNH Capital Fund具体认购信息如下:

  序号

  COO SP具体认购信息如下:

  序号

  (四)配售条件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不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2025年6月24日(T-3日)之前(含当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将向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联席主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配售金额、配售数量,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金额低于其预缴的金额,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退回差额。

  2025年6月26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将披露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战略配售回拨、获配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

  2025年7月1日(T+2日)公布的《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将披露最终获配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证券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

  (五)限售期限

  证裕投资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君享1号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六)核查情况

  联席主承销商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已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及是否存在《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发行人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就核查事项出具承诺函。相关核查文件及法律意见书将于2025年6月26日(T-1日)进行披露。

  (七)申购款项缴纳及验资安排

  2025年6月24日(T-3日)前(含当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当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2025年7月3日(T+4日)前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八)相关承诺

  依据《实施细则》和《承销业务规则》,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签署参与屹唐股份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承诺函,对《实施细则》和《承销业务规则》规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承诺。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证裕投资)承诺,不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

  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

  (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

  1、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其他法人和组织、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

  2、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应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承销业务规则》《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等规则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

  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下投资者应当办理完成互联网交易平台CA证书后方可参与本次发行(互联网交易平台网下投资者CA证书即原网下IPO申购平台CA证书)。

  4、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开始前两个交易日2025年6月20日(T-5日)为基准日,除了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和创业等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以外,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

  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除需符合上述规定的市值要求外,其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科创板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应为600万元(含)以上。

  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5、拟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网下投资者,应于2025年6月19日(T-6日)至2025年6月23日(T-4日)中午12:00前通过国泰海通报备系统(网址:https://ipoinvestor.gtht.com/#/user/login,本网址已更新,敬请投资者关注)提交核查材料和资产证明材料。上述文件需经过联席主承销商核查认证。如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时,网下投资者可在2025年6月19日(T-6日)至2025年6月23日(T-4日)中午12:00前使用应急通道邮件方式提交材料,否则邮件方式提交材料无效,具体提交材料和提交方式请登录“国泰海通业务发行申报平台”(https://investor.gtht.com/home/dist/index.html#/)查看“屹唐股份网下投资者报备材料及资产证明应急通道提交材料方式”。

  符合以上条件且在2025年6月23日(T-4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且已开通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CA证书的网下投资者和配售对象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6、若配售对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为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应当满足《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且持续符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条件;

  (3)投资者应于2025年6月23日(T-4日)中午12:00前提交在监管机构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以及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成立的备案程序等相关核查材料。期货资产管理子公司参照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

  7、禁止参加本次网下询价和网下发行投资者的范围

  网下投资者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1)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2)联席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联席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联席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3)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4)上述第(1)、(2)、(3)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过去6个月内与联席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联席主承销商签署保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7)被中国证券业协会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被列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异常名单和限制名单中的投资者或配售对象;

  (8)信托资产管理产品,或配售对象以博取证券一、二级市场价差为主要投资目的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9)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10)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其他规则规定的不能参与新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

  上述第(2)、(3)项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但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其他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上述第(9)项中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

  8、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8,200万股,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49.54%。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对应的拟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联席主承销商及在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填报的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5年5月31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不满一个月的,请特别留意拟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5年6月17日,T-8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联席主承销商发现网下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申购的,有权拒绝或剔除该配售对象的报价。

  9、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10、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但上述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作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

  11、联席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联席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联席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

  (二)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的提交方式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于2025年6月19日(T-6日)至2025年6月23日(T-4日)中午12:00前通过国泰海通报备系统(网址:https://ipoinvestor.gtht.com/#/user/login,本网址已更新,敬请投资者关注)根据提示填写并提交关联方信息表、网下投资者承诺函、出资人信息表(如需)、私募产品备案函(如需)等询价资格申请材料和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等全套资产证明材料。如不按要求提交,联席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网下投资者承诺函》要求,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其余获配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系统递交方式如下:

  登录网址https://ipoinvestor.gtht.com/#/user/login,网页右上角可下载操作手册。如有问题请致电咨询021-38676888(2025年6月19日(T-6日)至2025年6月20日(T-5日)的9:00-12:00,13:00-17:00,2025年6月23日(T-4日)的9:00-12:00),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系统(新用户请进行注册后登录),点击“我的信息”中的“基本信息”和“联系人信息”进行投资者信息录入,并按照备注要求上传证明文件,点击“提交”。

  第二步:点击“我的信息”中的“配售对象”和“关联方信息”按照页面要求逐步真实完整地填写关联方信息及配售对象出资人信息,如不适用请填写“无”。

  第三步:点击“发行项目”,选择“屹唐股份”,点击“参与报备”,勾选拟参与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如未勾选提交配售对象,则该配售对象无法参加本次发行,点击“我的信息”一“配售对象”可查看系统已关联的配售对象信息,若缺少配售对象,需手工添加),在第二部分关联方信息处点击“导出PDF”下载投资者关联方信息表和配售对象出资方信息(系统根据投资者填报信息自动生成),在第三部分参与本次申购的相关资料处点击“模板下载(包括承诺函等)”下载承诺函。投资者将上述材料打印并签章后将相关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第四步:资产证明材料提交。

  ① 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

  在第三部分点击“下载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模板”,投资者将填写完毕后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Excel电子版上传至系统。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以提交给联席主承销商的自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5年5月31日)的资产规模数据为准,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以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5年6月17日,T-8日)的资产规模数据为准。配售对象除满足上述要求外,申购规模也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自律规则的要求。

  ②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

  网下投资者自有资金或管理的每个产品参与网下询价的资产规模报告PDF盖章版扫描件要求如下:

  网下投资者应确保其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Excel电子版中填写的资产数据与其提交的资产规模报告PDF盖章版扫描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中对应的资产规模金额保持一致。

  资产规模报告填写内容须清晰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银行公募理财产品、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投资者证券投资账户等配售对象,应由网下投资者自行出具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托管机构出具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估值或托管业务专用章。

  (下转C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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