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上午9:15至2025年6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19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俭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69人,代表股份397,403,4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441%。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41,793,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97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66人,代表股份55,610,3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69%。
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朱俭军先生主持,公司相关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6,895,2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1%;反对398,4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3%;弃权109,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5,102,2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62%;反对398,4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7165%;弃权10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3%。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2/3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6,858,2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8%;反对429,7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1%;弃权11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5,065,2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97%;反对429,7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7728%;弃权11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5%。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张丹青、聂海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2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33,915万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担保对象浙江华昇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于2025年6月18日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昇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昇饲料”)在2025年6月17日至2028年6月17日期间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主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二)担保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6日和2025年1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9.90亿元人民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7.90亿元人民币。新增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次公司为华昇饲料提供担保事项,担保金额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预计授信额度内。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对华昇饲料实际担保余额为19,8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华昇饲料实际担保余额为20,800万元。
二、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表
三、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华昇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M33H97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商群斌
成立时间:2021年3月31日
经营期限:2021年3月31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佛堂镇义乌经济开发区五洲大道与芳菲路交叉口北侧地块(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股权关系
浙江华昇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昇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于2025年6月18日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昇饲料在2025年6月17日至2028年6月17日期间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主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鉴于公司对本次被担保对象拥有绝对控制权,在经营中能够及时识别及控制本次担保风险,故公司未要求本次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意见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7)。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有效审批对外担保金额为477,955万元(其中资产池业务互保金额150,000万元),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33,915万元(其中资产池业务互保金额10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37.35%,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4,775万元。
上述对外担保系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对外担保。除此外,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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