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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5-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1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

  2、 除上述事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3、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事项已经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因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等原因,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过程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导致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放弃参与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在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未转让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5)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6)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1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除回购资金总额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调整事宜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77元/股(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9.77元/股(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70,625股至6,141,248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4月2日起至2026年4月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7)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184,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3%,其中,最高成交价为7.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6,090,07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有效结合,公司现对回购股份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除调整回购资金规模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按照调整后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9.77元/股(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258,956股至16,376,663股(含本次调整前已回购股份数量),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7%至1.2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本次回购方案的调整是基于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市场价值等方面的信心,为切实推进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保障投资者利益,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变化调整回购资金总额,本次回购方案调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调整股份回购方案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因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等原因,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过程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导致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放弃参与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在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未转让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5、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6、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5-31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8日以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当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市场价值等方面的信心,为切实推进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变化调整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1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除回购资金总额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2)。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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