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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对外担保进展情况介绍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于近日签署相关对外担保合同,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融资授信等提供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0.00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5-015)。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均在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

  成立日期:2006年5月9日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启岁

  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59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设备与系统、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设备和系统、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交通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储能产品、储能装置材料及器件研发、生产及销售;股权投资;梯次动力蓄电池回收技术及设备的开发与转让;梯次动力蓄电池及电池厂废料无害化回收、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与综合利用;电池、镍、钴、铜及相关制品、配件、五金销售(不含危化品及易燃易爆品);梯次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产品的研发、生产、租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合肥国轩100%股权。

  合肥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合肥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桐城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城国轩”)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5日

  注册资本:216,111.4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江平

  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池路1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池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持有桐城国轩92.5448%股权,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桐城国轩7.4552%股权。

  桐城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按照100%比例对桐城国轩开展业务提供担保。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较小,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桐城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滁州国轩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国轩”)

  成立日期:2023年4月4日

  注册资本:111,111.1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方清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六安路599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持有滁州国轩90%股权,合肥信智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滁州国轩10%股权。

  滁州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按照100%比例对滁州国轩开展业务提供担保。合肥信智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较小,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滁州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柳州国轩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新能源”)

  成立时间:2025年1月9日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蔡娅囡

  注册地址:柳州市秀水三路6号-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蓄电池租赁;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柳州新能源100%股权。

  柳州新能源于2025年1月成立,暂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柳州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国轩”)

  成立时间:2020年6月30日

  注册资本:64,806.569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蔡娅囡

  注册地址:柳州市秀水三路6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蓄电池租赁;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持有柳州国轩51.0017%股权,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城集团”)持有其15.4305%的股权,广西广投东城锂电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锂电基金”)持有其33.5677%的股权。合肥国轩与锂电基金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系一致行动人。

  柳州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依据《广西广投东城锂电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相关约定,锂电基金不得从事担保业务。本次对外担保中,公司按照持股比例51.00%对柳州国轩融资授信提供担保,东城集团和锂电基金对应部分采用信用授信方式,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柳州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 唐山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国轩”)

  成立时间:2016年8月12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葛道斌

  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前新庄村南侧1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市政设施管理;储能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机动车充电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唐山国轩100%股权。

  唐山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唐山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 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国轩”)

  成立时间:2015年04月01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宋金保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时代大道5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源和储能系统的研发、应用及销售;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新能源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南京国轩100%股权。

  南京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南京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南京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能源”)

  成立日期:2018年2月5日

  注册资本:132,036.108325万元

  法定代表人:宋金保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龙须湖路15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电池、电机及整车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锂电应急电源、储能电池、电动工具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新能源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国轩持有南京新能源90.8842%股权,中金中鑫(安徽)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南京新能源9.1158%股权。

  南京新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按照100%比例对南京新能源开展业务提供担保。中金中鑫(安徽)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较小,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南京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江苏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轩”)

  成立时间:2021年6月25日

  注册资本:18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巍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龙须湖路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江苏国轩100%股权。

  江苏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江苏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410202501100003506号借款合同的保证合同)

  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

  借款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编号为3410202501100003506的借款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2、 《国内贸易融资担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PSBC-34-2025-合肥-063)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

  债务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PSBC-34-2025-合肥-014的《国内信用证开证总协议》及编号为开立申请-2025060901的《国内信用证开立申请书》。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国内信用证业务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以及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3、《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年司保字25G028号)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债务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编号为2025年司投协字25SX026号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之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4、《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340686100YBDB2025N004)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行

  债务人:桐城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HTZ340686100LDZJ2025N00B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6,000.00万元。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5、《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年滁中银贷保字020号)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债务人:滁州国轩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权确定期间内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6、《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51005202514402-01)

  债权人: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债务人:柳州国轩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在债权确定期间,债权人向债务人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贷款展期、保理、外汇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信用证开证、押汇、保函、国际/国内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担保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主债权产生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7、《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桂G00155303最保2025第13859号)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债务人: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在约定的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及其项下所有使用授信额度的合同,以及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5,098.13万元。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8、《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光唐最高保字20250063号)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受信人:唐山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授信人与受信人签订的编号为光唐综授字20250092号《综合授信协议》以及授信人与受信人根据《综合授信协议》就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所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9、《保证合同》(合同编号:NJGX2025002)

  牵头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联合牵头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代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贷款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借款人: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牵头行、联合牵头行、代理行、各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的《银团贷款合同》(包括此后不时对其进行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贷款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贷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

  10、《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年最保字第1313号)

  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债务人:南京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约定期间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借款合同、保理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函协议书、进/出口押汇协议等贸易融资类合同及/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及其修订或补充。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以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主合同项下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形成或发生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债权人的任何其他债权也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

  1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250425GR3206918)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债务人:南京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在约定期间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12、《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905202506068021BZ-1)

  债权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江苏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0905202506068021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6月18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度合计为人民币7,918,432.58万元,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4,970,542.22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6.26%。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57,888.00万元,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43,827.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无逾期担保事项,亦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已签署的各项担保及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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