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22版)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后,关于“监事会”和“监事”的表述将统一删除,并相应删除“第七章监事会”章节。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措辞而将《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除本次修订的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其中标点符号的调整、因新增或删除导致条款序号调整等不涉及实质性内容修订的,因本次修订范围较广,未逐条进行列示。
本次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仍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后方可变更《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条款的变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三、 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情况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面梳理了现有的相关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拟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实施细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并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制定及修订情况如下:
本次制定、修订系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其中1-8、19-20项制度还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制定及修订后的上述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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