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5-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安徽高新元禾璞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元禾”“标的基金”或“基金”)
●投资金额: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勤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摩勤”)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500万元人民币认购安徽元禾二期募集份额,占本次出资后安徽元禾认缴出资总额的1.61%。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
1、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具有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公司本次参与的基金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
2、标的基金对外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投资标的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所投项目存在不同程度风险,且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可能存在整体收益水平无法实现预期效益或出现亏损、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
3、若标的基金出现亏损,则上海摩勤作为有限合伙人需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亏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发展及战略布局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勤拟参与投资安徽元禾,安徽元禾侧重支持成长期、成熟期企业发展,聚焦长三角区域内十大新兴产业,重点投资半导体和智能制造等硬科技领域项目。2025年6月18日,上海摩勤与元禾璞华同芯(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禾璞华”)签署了《安徽高新元禾璞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上海摩勤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人民币2,500万元认购安徽元禾二期募集份额,占本次出资后安徽元禾认缴出资总额的1.6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滁州云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集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71MADQPG7K2D
成立时间:2024年7月17日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王街道徽州南路1999号苏滁国际商务中心407-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同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3,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元禾璞华同芯(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35W614N
成立时间:2020年11月17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18栋102室
法定代表人:吴海滨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情况: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71690。
3、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云集芯、元禾璞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云集芯、元禾璞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不存在与第三方有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标的基金基本情况
1、标的基金概况
企业名称:安徽高新元禾璞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4年8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71MADX2642XG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王街道徽州南路1999号苏滁国际商务中心407-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滁州云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元禾璞华同芯(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规模:截至本公告日,安徽元禾的首期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2.39亿元(目标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5亿元,基金规模具体以最终实际募集的资金金额为准)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基金备案情况
2024年9月27日,安徽元禾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SAPG40。
3、本次出资前后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变化情况
安徽元禾总募集规模为不低于250,000万元(最终金额或将根据实际募集情况调整,以实际到位资金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元禾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金额(包含公司拟认缴金额)为155,700万元,其中上海摩勤认缴出资金额2,5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1.61%。本次出资前后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注:上表出现的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的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方向
基金围绕长三角区域内十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链主企业,支撑产业补链、固链、延链、强链过程中效益显著的关键技术和重点项目,重点关注以半导体和智能制造为核心的硬科技领域,对规定投向的投资额不得低于基金投资额的70%。
(二)投资方式
1、基金投资方式主要包括未上市企业股权、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以及可转债等,支持企业开展并购重组。
2、基金不得循环投资。存续期内,基金投资项目退出后取得的本金和收益不得继续用于基金项目投资。
3、为提高合伙人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等闲置资金(以下简称“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有效控制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基金闲置资金仅限于购买国债、银行存款等安全性和流动性较好的固定收益类资产。
(三)存续期
基金的存续期限为首次交割日起7年,其中首次交割日起4年内为投资期,投资期届满之次日起至存续期届满之日为退出期。根据基金的经营需要,基金存续期限可延长一次,每次延长不超过一年。
(四)募集规模
基金目标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5亿元(以最终实际募集的资金金额为准)。
(五)管理费
投资期管理费率为2%/年;退出期管理费率减半,为1%/年;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六)管理与决策机制
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由五名委员组成,对基金投资、退出业务进行决策。投委会委员由基金管理人委派三名,安徽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二期基金有限公司委派一名,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一名。基金投资项目之投资和退出决定须经投委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七)收益分配
1、基金收到的可分配收入(以下简称“可分配收入”)是指下列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合伙费用及预留合理资金后可以分配的部分:
(1)基金的项目投资收入与临时投资收入(以下合称“投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处置/出售投资项目收入、从其投资运营活动获得的分红、股息、利息、其他类似的现金收入。投资期届满后收回的临时投资款项纳入投资可分配收入范围;
(2)逾期出资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属于基金的政府补贴、税收奖励及其他应归属于基金的收入(以下合称“其他现金收入”)。基金应将其他现金收入分配给所有合伙人。其中,来源于违约合伙人、逾期合伙人的逾期出资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形成的可分配收入,应在守约合伙人之间按其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违约合伙人不得参与分配自己缴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逾期合伙人不得参与分配自己缴付的逾期出资违约金。如逾期合伙人、违约合伙人采取“分配扣除法”支付逾期出资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等,基金管理人在向逾期合伙人、违约合伙人分配收入时,应先扣除逾期出资违约金、违约金或赔偿金(如有),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负责核算。
2、分配顺序。投资收入之可分配收入按照下列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如下所述的分配严格按照先后顺序进行,任一步骤未实现或未完成,则不会进行后续的分配。
(1)预留合理费用。支付基金应付未付的费用并预留合理金额,主要包括各种税收费用、管理费、托管人托管费(如有),以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或基金经营的需要而决定预留的合理金额。
(2)有限合伙人返本。剩余部分按照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有限合伙人,直至每名有限合伙人均收回其截至分配之日的100%实缴出资额。
(3)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返本。有限合伙人收回全部实缴出资额后,剩余部分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直至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收回其截至分配之日的实缴出资额。
(4)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收回全部实缴出资额后,剩余部分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有限合伙人,直至每名有限合伙人收到的金额达到以其累计缴付的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照年化复利8%(以下简称“优先回报”或“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收益”)的收益率计算所得收益(税前),优先回报的计算期间为该有限合伙人对相应的实缴出资的每一付款日(含当日)起到该有限合伙人收回该部分出资之日(含当日)止,不足一年的,按照分配日对应的实际天数除以一年计算资金占用天数比例,一年按照365天计算(从每次缴付出资通知的到账截止日与该笔实缴出资实际划拨至基金托管账户之日孰晚分别计算到该分配时点为止)。
(5)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追补。有限合伙人收回全部优先回报后,剩余部分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使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本项累计获得的分配达到如下公式计算的金额:上述第(4)项金额÷80%×20%。
(6)20/80收益分配。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追补完成后剩余部分(i)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ii)80%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上述第(5)项及第(6)项(i)部分分配的收益合称为“收益分成”。
除上述项目投资收入外,对基金合伙协议未作明确约定的其他可分配收入进行分配时,应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八)亏损分担
基金清算时如果出现亏损,基金的各项亏损,在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出资比例分担。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五、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旨在借助专业机构的行业经验、投资资源及投资管理能力,满足公司发展及战略布局需要。
本次对外投资是在充分保障公司运营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不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六、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公司本次参与的基金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
2、标的基金对外投资过程中可能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投资标的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所投项目存在不同程度风险,且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可能存在整体收益水平无法实现预期效益或出现亏损、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
3、若标的基金出现亏损,则上海摩勤作为有限合伙人需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亏损等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的后续运作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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